坊子区黄旗堡街道办事处前车埠村、狮子口村分布式太阳能光伏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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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性能保证
(一)光伏组件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组件类型:光伏组件选用南玻双玻光伏组件。
(2)质量等级:采用南玻双玻组件。长1658mm宽992mm高6.0mm。生产厂家在工信部公告的“符合《光伏制造企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之内,提供名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峰值功率:标称峰值功率?%。
(4)寿命及功率衰减:光伏组件正常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 30 年,在 10 年使用期内输出功率不低于 90% 的标准功率,在 25 年使用期限内输出功率不低于 80% 的标准功率。光伏组件第 1 年内输出功率衰减率≤3%;光伏组件前 3 年内累计输出功率衰减 ≤5%。
2、产品质量 (1)光伏组件通过TUV南德认证。
(2)提供所有组件的 EL 检测图片。
(3)光伏组件选用的关键部件和原材料(包括电池片、上盖钢化玻璃、后底板钢化玻璃、接线盒、封装材料、密封胶、电极引线、互联条等)材料、型号及厂家应与认证产品一致。招标人有权在供应商成交后的合同执行期间随时抽查光伏组件所用材料。
(4)光伏组件质保期不少于 10 年。
(二)支架及安装要求
光伏组件安装于支架上,支架为固定式支架,通过压块固定,基础采用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采用C25,保障安装牢固。所有支架采用国标型钢,都采用热镀锌,局部外裸部分喷涂 氟碳涂料来有效防腐。各连接点选用特制型钢和不锈钢螺栓连接。使用寿命30年。
(三)配电柜及并网逆变器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并网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不低于 43kW,最大连续输出能力不低于43 kW。光伏并网逆变器直流输入及交流输出主回路要求均带有框架式断路器,断路器推荐采 用(或相当于)德力西等知名品牌的优质产品。
光伏并网逆变器要求具有有功功率及无功功率调节功能,可以根据电网调度在 0~100%范围内调节逆变器的发电功率,同时在 0.9(滞后)~0.9(超前)的范围内调节逆 变器的功率因数。额定功率工作时,电流总谐波畸变率不大于 3%,功率因数大于等于 0.99。应具备夜间自动断电休眠的功能。
光伏并网逆变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 》的全部要求。生产厂家在工信部公告的“符合《光伏制造企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之内,提供名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噪声,当并网逆变器输入电压为额定值时,在距离设备水平位置 1m 处,用声压级 计测量满载时的噪声不应大于 65dB。 系统需提供通讯协议,协助我方实现监控。
2、产品质量认证
(1)并网逆变器通过 CQC、TUV等相关认证。
(2) 并网逆变器选用的关键部件和原材料应与认证产品一致。招标人有权在供应商中标(成交)后的合同执行期间随时抽查所用材料的符合性。
(3)质保期不少于 5 年。
3、防雷措施
为了保证本工程光伏发电系统安全可靠,防止因雷击、浪涌等外在因素导致系统 器件的损坏等情况发生,设备的防雷接地装置必不可少。
(1)直流侧防雷措施
电池支架应保证良好的接地,太阳能电池阵列连接电缆接入直流防雷配电箱,经过逆变器可有效地避免雷击导致设备的损坏。
(2)交流侧防雷措施
每台逆变器的交流输出经过并网逆变器接入自带防雷交流配电箱电网,可有效地避 免雷击和电网浪涌导致设备的损坏,配电柜要有良好的接地。
5、配电柜
光伏组件接线先进入直流配电柜适当串并联后再接入逆变器。直流配电柜具备汇 线、直流防雷等功能,其作用是根据逆变器输入的直流电压范围,把一定数量的规格 相同的光伏组件串联组成 1 个光伏组件串列,再将若干个汇流,通过防雷器与断路器 后输出,便于逆变器的接入。将每 1 个光伏组件串列的正负极分别与光伏专用直流保 险丝相连,再通过汇流端子与断路器后输出,向逆变器提供直流电压输入,逆变器再 经过交流配电柜接入并网点。配电柜、并网逆变器等外形及安装尺寸应满足配电室现场要求。
二、质保期
1、光伏组件功率质保期 10 年;
2、支架使用寿命30年;
3、并网逆变器质保期不少于 5 年。
三、投标承诺
(1)供货不限于招标方提供的供货范围清单里的内容,投标方最终供货的设备材料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参数以满足项目性能要求、技术协议要求、现场施工要求、系统正常运行为准,如有增加,也属于投标方的供货范围,招标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材质非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变更,即使经招标方同意的变更,若与投标时提供的标准相比降低,则招标方相应扣减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
(2)确保系统发挥最佳效益并达到性能保证的技术承诺。
(3)若我方中标本项目,我方将在黄旗堡成立专门的售后服务中心。
四、售后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关于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承诺如下:
1)本项目的光伏组件质保期为10年,10年以后提供成本价的延长服务,逆变器质保期不少于 5 年。
2)在满足使用环境和使用条件及按规范操作的情况下,若系统设备发生故障和器件损坏等意外情况时,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工作时间5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妥善处理。处理完毕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业主)提交事件的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3)保修期后对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继续提供保修服务,系统保证期后寿命期内设备修理核收材料及维修人员差旅费;
4)配备足够数量的维修技术人员,能够独立、快速解决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5)储备足够的备品、备件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其中在保证期内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设备的更换均由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免费提供,用户所需的部件和保证期后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设备的更换只核收材料费和人工费;
6)长期技术咨询。在实际工作中对维修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提高;
7)免费提供与本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有关的所有新的和经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
8)建立最终用户技术支持档案,主动征询服务请求,定期上门回访、跟踪服务,回访周期为3个月;
9)与业主保持热线联系,及时通报设备运行情况、潜在问题和改进建议等;
10)质量保证期后,如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公司以不高于市价的价格提供各种配件;保证在本项目中投入技术精湛、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工程实施队伍,并保证全体人员具有合理的配备和技术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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