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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吉7井钻试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1-10-25 新疆-吐鲁番-吐鲁番市
所在地区: 新疆-吐鲁番-吐鲁番市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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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工程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吉7井钻试工程项目和树2、树3、葡探1、胜北(略)H井钻试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通讯地址:(略)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略)月(略)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吉7井钻试工程项目

新疆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钻预探井1口(吉7井),完井后进行试油气,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设计井型为直井,设计井深(略)m,钻井期(略)天。项目占地面积(略)m2,其中井场用地(略)m2,井场道路用地(略)m2,生活区用地(略)m2。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5万元,占总投资的(略).3%。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临时用地面积及扰动范围,井场材料整齐堆放,严格管理,不得随地洒落,完井后全部回收外运;临时道路工程建设选线时避开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施工机械划定运行线路,减少对地表原生结构的破坏;制定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方案,做好完井恢复工作。

2.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尽量利用油田现有公路网络。对使用频繁的道路路面进行洒水处理,支线道路及通往各井场道路按砂石路面处理。定期对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禁止焚烧原油、废油品及各类废弃物;试油期对各井场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的发生,防止油气泄漏。伴生气通过气液分离器进行分离,经排气管线燃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后排放。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中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分离出的液相循环使用,无钻井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钻井期试油期井下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井下作业废水、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南山废液池处理,水质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略)-(略))中推荐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油藏;生活污水排入井场防渗收集池,定期吸污拉运至鄯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应限值。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实现固液分离,钻井泥浆循环使用,完井后剩余泥浆由专业服务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分离出的岩屑固化后暂存于岩屑堆放场,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略)/T(略)-(略))后,用于井场或道路铺筑。检测不合格的岩屑拉运至南山废渣场进行处置。落地油土设置专用设施收集,暂存南山废渣场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转运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鄯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6.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树2、树3、葡探1、胜北(略)H井钻试工程

新疆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为石油预探井钻井及试油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钻预探井4口(井号树2、树3、葡探1、胜北(略)H),完井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设计井型均为直井,钻井总进尺(略)m,钻井期(略)天,钻井过程中需要使用的钻井液为水基泥浆,使用量约(略)m3。项目临时占地(略)m2,其中井场用地(略)m2,井场道路用地(略)m2,生活区用地(略)m2。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6万元,占总投资的7.(略)%。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临时用地面积及扰动范围,井场材料整齐堆放,严格管理,不得随地洒落,完井后全部回收外运;临时道路工程建设选线时避开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施工机械划定运行线路,减少对地表原生结构的破坏;制定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方案,做好完井恢复工作。

2.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尽量利用油田现有公路网络。对使用频繁的道路路面进行洒水处理,支线道路及通往各井场道路按砂石路面处理。定期对钻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禁止焚烧原油、废油品及各类废弃物;试油期对各井场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的发生,防止油气泄漏。伴生气通过气液分离器进行分离,经排气管线燃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后排放。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过程中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分离出的液相循环使用,无钻井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钻井期试油期井下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井下作业废水进入井口方罐拉运至神泉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水质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略)-(略))中推荐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油藏;生活污水排入井场防渗收集池,定期吸污拉运至吐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应限值。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实现固液分离,钻井泥浆循环使用,完井后剩余泥浆由专业服务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分离出的岩屑固化后暂存于岩屑堆放场,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略)/T(略)-(略))后,用于井场或道路铺筑。检测不合格的岩屑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落地油土设置专用设施收集,暂存葡北废渣场后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转运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吐鲁番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6.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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