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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淳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溧水县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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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工程正文
  1. 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略)
  规划范围:(略)
  规划期限:(略)
  规划定位:(略)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略)年高淳区大气环境质量报告,PM2.5、PM(略)、NO2、SO2、CO、O3各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根据(略)年高淳区老职中站全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略)年高淳区PM2.5日均值第(略)分位质量浓度不达标。因此,本区域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2.5。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各补充监测点位SO2、NO2、CO、O3、PM(略)、PM2.5的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略)-(略))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各监测点位NH3和H2S的监测值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2)地表水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度假区内主要水库所有监测断面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略)-(略))III类标准。
  度假区内主要水库水质均为良好以上,不存在富营养化情况,度假区在发展过程中应继续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质监管,维持区内水库良好的营养水平。
  (3)地下水环境
  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略))中的各分类标准,监测期间除D1兴地农果园监测点位耗氧量的监测值为IV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略))III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宁政发〔(略)〕(略)号)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均低于其相应的标准筛选值,其中监测点位T1、T2、T6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略))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T3低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T4、T5的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略))的风险筛选值。
  3.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
  度假区规划采用天然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和热源,旅游产业发展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酒店民宿、餐饮单位和交通工具。具体影响因素体现在燃气污染源、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根据分析,规划实施后,燃烧废气、餐饮油烟废气、交通工具尾气、垃圾收集及污水处理设施异味等对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度假区周边区域主要规划为农林用地、农村居住用地等,周边区域对本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目前度假区内保留的自然村,已全部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酒店均配套有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略)-(略))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河道类标准,排入景观塘,回用于周边绿化,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根据现状调查,度假区水污染源以农业面源为主,规划大力实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施田园景观改造、耕地质量提升、人工湿地建设、河塘水质提升等一系列工程,对度假区面源污染控制、水环境质量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地下水环境
  度假区运营后产生的生活污水均得到妥善处置,在对度假区内污水管网、厕所、生活垃圾转运站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度假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地下水水质基本没有影响。
  (4)声环境
  度假区林木覆盖率较高,各敏感目标较分散,交通噪声、度假区内动力设备的影响范围较小,旅游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具有波动性,在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5)固体废物
  度假区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度假区游客和常住人口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包括厨余垃圾、废塑料、废纸、饮料罐等等。根据规划,度假区内的垃圾收集点以及处理方式纳入高淳环卫体系,在村庄和旅游景点布置垃圾收集点,其垃圾收集点位置固定,与居民点、自然保护区保持足够的距离,做好防雨淋、防渗透、防扬尘等保护措施。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度假区内居民和游客产生的其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每天集中收集清运,运送至光大国际焚烧厂集中焚烧发电处置。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实现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6)土壤环境
  度假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种建设项目施工期将不可避免地改变现有地表植被,损坏现有水土保持设施,但是施工期结束后将不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度假区在土地征用后应采取平整一块使用一块,尽量减少土地裸露的时间,以减少水土流失对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影响。度假区在正常运营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7)生态环境
  度假区开发建设用地规模相对较小,基本不会新占用自然景观。对度假区用地类型影响较小,规划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基本不变。
  度假区建设对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基本不会产生影响。规划实施后,对植被多样性、鸟类和其他陆生脊椎动物多样性、水生生物多样性影响不大;规划实施后度假区原有的自然景观没有作大面积、高强度的改变,基本上保持了原有状态,各类景观没有出现明显的碎化,仍保持着较高的连通度,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变化不大。
  总体而言,度假区建设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在环境容量许可条件下,适度进行风景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内容基本体现了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原则,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规划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高淳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可确保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强化,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后,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高淳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度假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江苏省高淳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度假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江苏环保公众网(江苏环保公众网?(jshbgz.cn))查看规划环评报告简本、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
  7. 公示期限
  本公示发布后的(略)个工作日内。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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