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环评〔(略)〕3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略)kV新市石线、(略)kV长市线杆线迁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化供电分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略)kV新市石线、(略)kV长市线杆线迁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略)kV新市石线、(略)kV长市线杆线迁移工程位于怀化市鹤城区北环路。因鹤城区北环路扩建,原(略)kV新市石线、(略)kV长市线位于北环路北侧隔离绿化带约1.1km的线路向南迁移至南侧绿化带内。工程拟拆除(略)kV新市石线(#(略)-2~#(略)-7)、(略)kV长市线(#(略)~#(略))双回路钢管杆6基,拆除导地线长度1.1k。新建双回路钢管杆6基,新架设导地线1.1km,改造段导线采用JL/G1A-(略)/(略)型钢芯铝绞线,双回路段地线两根为OPGW型架空复合地线。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怀化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略)kV新市石线、(略)kV长市线杆线迁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和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预审意见,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进行建设,严控施工范围。施工区、施工便道、牵引场等临时施工占地设置必要的截排水、拦挡、临时覆盖、整地及迹地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略)%”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略)kV~(略)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略)-(略))、《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略)-(略))进行输电线路路径设计和施工,确保线路附近区域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控制限值。
4.加强公众沟通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负责。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略)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表》送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鹤城分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