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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8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所在地区: 四川-遂宁-射洪县 发布日期: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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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工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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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环评函〔(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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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8万吨磷酸铁锂 <>

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

报告书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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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略)<>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3.8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一、项目位于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朗晟科技现有厂区内),项目淘汰现有厂区落后(略)吨磷酸铁锂生产线和(略)吨高镍三元材料生产线,改造2#、3#厂房,同时新建1#厂房、库房、危险废物暂存库、空压机房、制氮机房、(略)KV变电站,同时对办公楼进行扩建。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3.8万吨磷酸铁锂材料的规模。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 <>

项目经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略)

产业园已开展规划环评,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 <>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性质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环评专家组技术审查,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设置一座(略)m3/d废水处理站。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实验室检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喷淋塔排水经收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排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放。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射洪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投料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过滤处理;喷雾干燥废气经低氮燃烧热风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略)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烧结废气经密闭高温烧结炉窑抽进燃烧器处理后由(略)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检测废气经万向罩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略)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磷酸铁锂试验线喷雾干燥废气由滤筒除尘器处理,高温烧结废气通入燃烧器处理后经(略)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抽至屋顶排放。 <>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铁磁性杂质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润滑油、导热油、检测废液、废包装材料(沾染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修改单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购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 <>

(六)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

(八)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

四、报告书核定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略)22.(略)t/a,NOx(略).3t/a,VOCs0.(略)t/a。按照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方案的报告》(射环〔(略)〕(略)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加油站油气回收项目和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回转窑、酸化窑、热风炉煤改气及节能降耗设备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削减量。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应在排污许可证发放时予以确认。 <>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六、请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略)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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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

(略)年3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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