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环评〔(略)〕(略)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怀化新晃凉伞 (略)kV 变电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怀化供电分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湖南怀化新晃凉伞 (略)kV 变电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怀化新晃凉伞 (略)kV 变电站改造工程位于新晃县凉伞镇凉伞村,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该工程原为(略)kV户外变电站,于(略)年投运,(略)年升压为(略)kV变电站。变电站现有2台主变压器,容量为1×6.3MVA+1×(略).5MVA,(略)kV出线2回,(略)kV出线3回,(略)kV出线4回。本期改造工程内容及规模:(略)#),采用户外一体式布置;新增容性无功补偿装置1×(3.6+4.8)Mvar;拆除原事故油池,新建事故油池 1 座(容积为(略)m3)。拆除原综合配电楼及站内房屋等设施,新建部分围墙、综合配电楼及相应配套设施。本项目建设在现有变电站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怀化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湖南怀化新晃凉伞 (略)kV变电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和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预审意见,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略)%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确保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中相应要求,即电场强度(略)V/m、磁感应强度(略)μT。
3. 严格落实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变电站设备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变压器,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内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4. 加强公众沟通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变电站事故油池防渗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收集的事故废水和废油应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及时处置。修订变电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略)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表》送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