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环评〔(略)〕(略)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怀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造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怀化市金祥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湖南怀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略)万元,对现有中方县中方镇栗山村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置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用于填埋处置经稳定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 6.3 条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怀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局已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统一代码:(略)
二、湖南怀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锅家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环评于(略)年获得原怀化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怀环审〔(略)〕(略) 号),(略)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怀环审〔(略)〕(略)号)。项目运营责任主体现为湖南金益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怀化市金祥固体废物治理有限公司。该项目设施主要包括:(略)2((略).(略)亩),设计生活垃圾填埋场容积(略).2万m3,煤灰渣堆场(略).6m3(未进行施工启用)。目前仅启用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略).(略)m2((略).(略)亩),分为生活垃圾填埋区和污泥填埋区2个库区,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区已填方量(略)m3,占用面积(略).5m2,污泥填埋区已填方量(略).5m3,占用面积(略).3m2。
三、本次改造拟建飞灰填埋库是对现有垃圾无害化处置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建设,设计飞灰填埋库占地面积为(略)m2,设计库容约为(略).4万m3,设计服务年限约为(略)年。主要改造内容包括:(略)
四、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书》及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扬尘防控“6个(略)%”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现有污泥填埋区污泥全部清理脱水转移至生活垃圾填埋区的过程中,应加强产排污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2.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填埋场地下水、雨水导排系统与渗滤液导排、收集处理系统及其它作业场地排水和废水处理系统。填埋场渗滤液经收导排系统收集后由专管送至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略)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新增)+厌氧+生化+二沉池”组合处理工艺)预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略)-(略))表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略)-(略))表1和表4三级标准,通过外排管道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经高新区天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舞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沉淀池处理的洗车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三级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经高新区天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舞水。
3.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飞灰卸运、填埋及车辆行驶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车辆运输过程应严格限制超载,采用密封车运输,道路硬化处理,场区内道路采取定时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飞灰进行填埋后应分层压实,并及时进行覆盖处理;同时,应在场区周边种植绿化隔离带,防止粉尘扩散。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接收稳定化飞灰源头管控。项目仅限于服务接收怀化地区及周边区域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稳定化飞灰填埋处置,你公司应严格控制处置对象,不得接收其他固体废物及不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中 6.3条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规范完善稳定化飞灰登记管理与交接工作。运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污泥均依托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区进行安全填埋处置。
5.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填埋作业机械、车辆进行维护,落实合理布局、基座减振、泵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要求。
6. 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点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 做好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加强填埋场封场后环境管理。科学制定并实施填埋场封场生态复垦计划,及时进行覆土,选择适应性强的本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和生态重建,强化植物养护管理,提高复垦效果。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加强填埋场封场后的环境管理维护,继续对填埋场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及环境与安全跟踪监测监督管理,直至填埋场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被全面消除。封场后的填埋场未经设计论证和批准,不得重新启用或改作它用。
8.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六、该项目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建设运营过程中应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报告书》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负责。你公司自收到本批复后(略)个工作日内,应将该批复及批准的《报告书》送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