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噪声 1)施工过程中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车辆主要是运输材料运送车,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但有开挖机械等施工噪声。施工噪声在(略)-(略)dB(A)之间。施工噪声会对施工区域附近动物造成影响。 (2)废污水 1)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和施工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含油污水的任意排放对水体将产生不利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生活垃圾受雨水冲刷可能对严格控制区内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3)新开辟道路等施工产生的泥渣、施工物料等受雨水冲刷产生的地表径流进入沿线水体,会影响沿线水体的水质。 (3)生态环境 1)输电线路塔基永久性占地会改变土地功能,从而使塔基区域的生态结构发生一定变化。 2)塔基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施工会破坏地表植被和灌木,地表裸露,植被覆盖率降低。 3)施工期间塔基场地平整、填挖土方会引起一定的水土流失。 4)塔基建设中,挖填工程会有可能影响动物栖息地,裸露地表影响景观。 5)在农田区域施工可能会造成地表农作物的损失和破坏,此外会对表土层土壤耕作造成扰动,改变土壤层次、紧实度和质地,影响土壤发育,降低土壤耕作性能,可能会造成土壤肥力的降低。 生态影响保护措施: 土地占用防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即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对地形陡峭、土质疏松、余土不宜回填的弃土应在塔基附近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尽可能恢复原地貌及原有土地利用功能。 ②本工程不设置取土场,工程产生的少量弃土在塔基附近就地平整,不另设置弃土场。砂石料堆放在塔基处的施工场地,不在另设啥石料场。因此,在施工单位合理堆放土、石料,并在施工后认真清理和恢复的基础上,避免发生土地恶化、土壤结构破坏现象。 植被保护措施: 1)线路经过的成片林区,不允许砍伐通道,仅对塔基处和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予以砍伐。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7.0m。 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的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 4)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略) 5)材料运输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 6)尽量避让集中林区,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施工过程中采用飞艇或无人机放线,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 7)施工临时占地如牵张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于植被较密集的地段采用架高或飞艇放线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区的施工技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山地,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以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且工程结束后,这些临时占地可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选择当地的乡土种进行恢复。 8)对施工期间需修建的道路,原则上充分利用已有公路和人抬道路,或在原有路基上拓宽;必须修建道路时,应尽量减少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 9)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略))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开挖土石方量,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略))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跨越场地、牵张场地、人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应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不得随意栽种外来物种。如施工过程种发现受保护植物,应对线路进行调整避让或移植,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养护,保证成活。 动物保护措施: ?①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塔基定位时尽量避开需要爆破的施工地段。 ②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尽量避免在夜间及鸟类繁殖季节施工。夜间施工灯光容易吸引鸟类撞击,施工期应尽量控制光源使用,对光源进行遮蔽。 ③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早晨或黄昏、夜间出来觅食,在正午休息,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鸟类的惊扰。 ④施工中要杜绝附近水体的污染,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 ⑤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禁止人为破坏洞穴、巢穴等活动,在施工中遇到幼兽、幼鸟和鸟蛋须交给林业部门专人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⑥加强对项目区的生态保护,严禁猎杀任何兽类、严禁打鸟、捕鸟和破坏鸟类的生境,严禁捕蛇和其他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生境。 ⑦对于动物的栖息生境特别是森林生态、农业生态及其过度地带等动物多样性高的区域,要严加管理,文明施工,通过尽量减少施工作业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和减少植被破坏等方式保护动物的栖息环境。 ⑧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生态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对水源保护区的措施: ①采用临时防护栏、彩带等材料,将塔基施工范围进行临时围栏,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水源保护区施工活动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免雨季施工。; ②统一收集、堆放建筑、生活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避免对保护区内水域造成影响。 ③临时堆土或开挖面采取档护措施,设置排水沟,避免雨水冲刷。 ④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进、场地清,及时进行表土回填,并选用当地优势种进行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红线内除必要线路工程永久占地外,应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如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对于车辆无法通行的区域,尽量采用索道、人力和畜力运送材料。 (2)生态保护红线内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可能破坏植被,少占用土地资源,避免造成评价区的植被资源减少,破坏动物栖息地。 (3)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塔基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渣及时清运,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减少渣土运输临时道路的建设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 (4)生态红线范围内尽量采用飞艇或无人机放线,减少线路架设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5)严格遵守科学文明施工要求,禁止野蛮作业,工程车辆运输等应控制噪声及粉尘,减少施工漏油、工程污水对环境污染;严控区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外运至严控区范围外处置;加强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管理。 (6)对工作占用的林地,在施工前办理相关林地征用手续,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进站砍伐、破坏征用范围外的林地。 (7)施工结束后,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植被恢复措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 (1)为了保护耕地及农田,设计单位在下一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塔形设计、减少耕地占地面积,且占用耕地要以边角田地为主。 (2)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除必要线路工程永久占地外,应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 (3)合理安排工期。建议尽量在秋收以后或冬季进行保护区工程的施工,以减少农业生产损失。 (4)及时复耕。对于占用的农业用地,在施工中应保存表层的土壤,分层堆放,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对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 (5)施工前应制定详细且合理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路线的选取、施工工序的先后、弃土场的选址、施工便道的设置等均需本着减少对基本农田的影响、禁止破坏基本农田的生产等原则来制定; (6)施工时首先应尽量保存塔基开挖处的熟化土和表层土,并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松土、施肥,恢复为农用地,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基本农田生产的影响; (7)工程坚持对基本农田“占一补一”的原则对工程占用基本农田实施补偿; (8)建设单位须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对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并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 (9)建设单位须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发布《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修改卫片执法图斑判定要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用地占用农用地,在正式施工前期需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现场勘察,对塔基占用基本农田地块的实地耕种条件进行判定,未受到影响的,须由上述部门出具相关说明文件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活动。 对兴仁放马坪风景名胜区的防护措施 (1)设计阶段 1)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塔基定位远离兴仁放马坪风景名胜区麻沙河南岸。 2)塔基定位还应最大限度保护周边植被,设计中尽量做到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减缓整体视觉冲突。 (2)施工阶段 1)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原有道路。 2)施工时应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 3)基础挖空土渣不能随意堆弃,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4)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跨越的水体,并对堆土进行拦挡。 5)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水体水质。 6)合理安排施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工作,避免雨季施工。 7)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村镇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垃圾在施工完毕后,带出施工场地,运至附近村镇垃圾回收点处理。 8)施工单位应规定施工人员在占地范围内施工,不得在征地红线范围外随意丢弃废弃物,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河道内破坏水体。 (3)运行阶段 1)加强对巡检人员的环保教育和管理,避免巡检活动对区域植被的破坏和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2)严控运行期巡检活动的影响,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保护区附近,控制噪声干扰,以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段开工建设前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