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环评〔(略)〕7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略)MW/(略)MWh新型储能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怀化能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略)MW/(略)MWh新型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怀化市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实施(略)MW/(略)MWh新型储能项目。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拟新建一座规模为(略)MW/(略)MWh电化学储能电站,并配套1座(略)KV升压站,站区内共设置 (略) 个 2.5MW/5MWh 集装箱式电池舱,(略)个PCS 交直流转换一体舱,总容量为 (略)MW/(略)MWh,电池舱内电池选用磷酸铁锂电池;(略)kV升压站布置在储能站区西侧,主变规模 1×(略)MVA,采用户外式布置,储能电池舱经 PCS交直流转换舱逆变升压后接入升压变电站 (略)kV母线,(略)kV 母线汇流后经升压变后通过1回(略)kV 线路就近接入湾塘(略)kV变电站(略)kV母线。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包含储能电站,储能电站至接入湾潭 (略)kV 变电站的线路工程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怀化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略)MW/(略)MWh新型储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和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局预审意见,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局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略)%”和《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规程施工,确保本工程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
3. 严格落实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储能电站设备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要求。储能电站内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4. 加强公众沟通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电站事故油池防渗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收集的事故废水和废油应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及时处置。按照相应规范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局负责。你单位自收到本批复后(略)个工作日内,
将该批复及批准的《报告表》送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