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是施工期最主要的环境空气污染源,针对扬尘的来源,为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进一步减小,本次环评提出以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在到城管执法部门报备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建设单位应与当地交通、环卫等部门积极协商确定最佳的运输路线,减轻道路扬尘污染; ②施工工地(略)%围挡。建筑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即将建筑工地与周围环境隔开,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稳固、整齐、美观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连续封闭式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③物料堆放(略)%覆盖。对易产生扬尘的裸露场地及物料堆场必须全覆盖并定期洒水抑尘,拆除建筑垃圾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集中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严禁露天堆放; ④出入车辆(略)%冲洗。对工程运输上路施工车辆进行冲洗。配备高压冲洗设备,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车辆轮胎及车身必须清洗,不得带泥上路; ⑤渣土车辆(略)%密闭运输。运输车辆应根据核定的载重量装载物料、建筑垃圾,不得超载运输,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必须采取篷布覆盖,不得撒漏;运输车辆需控制车速; ⑥施工现场地面(略)%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材料堆场、场内道路等应采取铺设钢板、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进行硬化,并辅以洒水等有效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不泥泞; ⑦施工工地(略)%湿法作业,施工时要采取湿法作业,进行洒水抑尘; ⑧施工期应视天气及作业强度对施工场地、运输路面定期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清洁度。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且施工期造成的扬尘污染是短期的、局部的影响,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而消失。 (2)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各种工程机械运行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及THC等。应加强施工机械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以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减少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的影响: ①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②加强对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施工机械及车辆; ③尽可能使用气动和电动设备及机械,或使用优质燃油,以减少施工机械和车辆有害气体的排放。 (3)沥青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自设沥青拌合站,所需水泥及沥青于当地购买,极大地减少了沥青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主要沥青烟尘来源于道路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据有关资料,在风速介于2~3m/s之间时,沥青铺浇路面时所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影响距离约为下风向(略)m左右,同时建议选择在多风时节施工,便于沥青烟气迅速稀释扩散。 5.4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生产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施工所用混凝土、沥青均进行外购。施工废水主要是机械冲洗废水,排放有悬浮物浓度高、水量小、间歇集中排放等特点,本环评要求在施工场地内修建1座容积为(略)m3的废水沉淀池,将冲洗废水经过二级沉淀处理后用于砂石料堆场及厂区道路洒水,禁止外排。 (2)涵洞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涵洞施工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避开雨季、丰水期施工,施工时禁止将污水、垃圾及其它施工机械的废油等污染物抛入水体、沟道等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废水对渭河水环境的影响。 5.5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略)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略) (3)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缺乏维护造成施工机械噪声额外升高。 (4)施工运输应优化安排施工车流量及运输路线,降低车速,控制汽车鸣笛,严禁乱按喇叭,运输路线应避开居民点。 (5)为了有效地控制施工噪声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施工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工程承包时,应将环境保护内容列入承包合同,设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施工环境噪声控制措施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6)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需加强施工管理,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降至最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将消失。 5.6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房屋拆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针对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环评要求做到以下防治和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充分回收利用,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环卫及城建部门要求送指定建筑垃圾处理点集中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生活垃圾 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道路沿线现有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综上,在对固体废物实行妥善处置的前提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