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关于“盘锦科力热缩防腐有限责任公司管道环保密封防腐套(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所在地区: 辽宁-盘锦-大洼县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进展阶段: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投资总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审批机关: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建设周期: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拟建工程正文

盘锦科力热缩防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科力热缩防腐有限责任公司管道环保密封防腐套(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八家村,新建防腐带生产线4条及复合成型生产线4条,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密封防腐带(略)吨。

    该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国内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挤出废气、制胶+涂层复合废气、烘干废气和压丝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切粒+分切颗粒物由上吸式排风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略)m 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楼顶排放。挤出废气、制胶+涂层复合废气、烘干废气和压丝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 5 中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中“小型规模”饮食业企业排放标准。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循环水定期排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新开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pH值、动植物油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

    (四)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东、西、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2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4类标准。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审批手续。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危废仓库等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对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危险废物暂存等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略)

    (二)水污染物:(略)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 (略)-(略)。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