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煤矸石原料堆存及装卸废气,煤矸石原料上料、破碎、筛分废气,回转窑煅烧废气及出料废气、煤矸石熟料冷却废气,煤矸石熟料仓储存废气。 (1)煤矸石原料堆存及装卸废气 煤矸石通过汽车拉运至厂区全封闭的原料库内,煤矸石在装卸过程及堆存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2)煤矸石原料上料、破碎、筛分废气 原料库内的煤矸石用铲车送至给料机,落料时会产生颗粒物。煤矸石经皮带输送至一级颚式破碎机、二级反击式破碎机进行两次破碎,破碎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破碎后的煤矸石需进行筛分,筛分过程会产生颗粒物。以上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经管道汇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 (3)竖窑煅烧烟气及出料废气 本项目竖窑煅烧过程产生的烟气,废气的主要成分为SO2、NOX、颗粒物以及氟化物,其中SO2来自于天然气燃烧和煤矸石中硫元素燃烧,氟化物来自煤矸石中的氟化物。煤矸石熟料经溜槽送至冷却机内冷却,出窑过程会产生颗粒物。 本项目每条生产线竖窑煅烧烟气直接进入烟气处理系统,竖窑出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煅烧烟气一并汇入1套“SCR+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排放,颗粒物、SO2、NOX满足《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略)修订版)》中“十八 耐火材料”A级企业的要求,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未被收集的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采用尿素溶液作为还原剂用于煅烧烟气脱硝。尿素溶液喷入炉内高温热解成氨气,存在氨逃逸现象。氨逃逸量较小,脱硝时考虑气液比,保证脱硝效率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氨逃逸的浓度,确保质量浓度控制在2.5mg/m3以下,厂界氨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限值。 (4)煤矸石熟料冷却废气 煤矸石熟料冷却过程产生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5)煤矸石熟料仓储存废气 色选后的煤矸石熟料分别进入成品库进行分区储存,煤矸石熟料在进仓卸料及储存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厂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本项目采用双碱法脱硫,为了防止脱硫系统中盐类物质聚集导致系统结构,通过在反应池中增设空气曝气系统和脱硫阻垢剂加药装置等改进了双碱法脱硫运行系统,降低了脱硫循环液中易结垢离子的含量,实现脱硫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石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如振动筛、色选机、风机、破碎设备、筛分机等,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且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煤矸石原料初选过程产生的废料、煤矸石筛分产生的废料、色选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石膏。以上固废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其中脱硫石膏定期外售,其他均定期送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处置。 本项目新建1座一般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为(略)m2,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建设。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脱硝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以及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设置(略)m2危废暂存间1座,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建设,地面和裙角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略)-7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略)-(略)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库内设置导流渠及集液池。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厂内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