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方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白泥镇沙坝村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古蔺县白泥镇沙坝村,建设用地面积约(略)m2,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泸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对畜禽粪便和污水进行固液分离后,分别收集、处理、清运;加强猪舍管理,投放吸附剂和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产生;猪粪及病死猪暂存间进行密闭抽风,收集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沼气经脱水脱硫后优先用于食堂燃料,剩余的通过火炬燃烧排放。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轻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消纳地灌溉;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周边绿化。加强管道维护管理,杜绝废水外排环境。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房、绿化带隔声效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猪粪、沼渣、脱水后的污泥外运,用于生产有机肥;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饲料袋外售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按照动物防疫要求做好病死猪、检疫废物的处置工作。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分区防渗措施,检疫废物贮存间、柴油发电机房、病死猪及猪粪暂存间、废水处理系统池体和管道等区域严格进行重点防渗,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隐蔽工程泄漏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六)全面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措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报告书》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 三、项目应当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本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请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请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纳入环境执法抽查。 六、请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略)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古蔺县白泥镇人民政府备案。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5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