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2号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林市宜福建材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西-玉林-玉州区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17日
进展阶段: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投资总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审批机关: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建设周期: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拟建工程正文
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

?????????????????????????????????玉环(7)罚〔(略)〕2号

?

玉林市宜福建材有限公司:(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

?

你公司环境违法一案,经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于(略)年3月(略)日对你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正常运行。你公司位于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霞山村朝荔自然村,(略)年租原玉林土产公司红砖一厂(朝丽村红砖厂)经营生产,生产工艺为破土→供土箱→腭破碎→细破→筛笼→细料→搅拌机→制砖机→码坯机→窑车→成品砖,日产能力(略)万块 。主要生产设备有码坯机1套、制砖机1套、搅拌机1台、供料箱3个、破碎机1台、破细料机1台。(略)年(略)月9日取得玉林市福绵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页岩空心砖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福环项管〔(略)〕(略)号),排污许可证号为(略)MA5N3B(略)Q(略)R,是玉林市的大气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烟气实行连续自动监测,并与生态环境部门保持联网。

根据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反映的数据情况,我局执法人员通过非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在线监测数据存在异常情况。(略)年3月(略)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你公司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冷干法)的冷凝器故障,导致烟气过滤器有积水,未能将废气中的水蒸气冷却并凝结,不能确保后续的烟气分析处理正常运行,现场冷凝器设备显示温度为(略)℃,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略)-(略))中要求为2-6℃。你公司烟气自动监测设备自投入使用以来也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验收、备案,未能保证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

1、(略)年3月(略)日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原件1份;

2、(略)年3月(略)日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制作的对该公司厂长林捷调查询问笔录原件1份;

3、(略)年3月(略)日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制作的现场检查照片;

4、(略)年3月(略)日玉林市宜福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1份;

5、(略)年3月(略)日玉林市宜福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文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略)年3月(略)日玉林市宜福建材有限公司厂长林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略)年3月(略)日玉林市宜福建材有限公司业主林捷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文件复印件1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略)

我局于(略)年4月8日以《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环(7)罚告〔(略)〕2号)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公司于(略)年4月9日收到以上文书,在接到告知书的法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现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我局(略)年4月8日《玉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玉环(7)罚告〔(略)〕2号)及《送达回证》1份为证。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略)

1、按照规定对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开展验收,同时对自动监测设备仪器进行校准和比对监测,做好相关的记录,保证监测设备的正常使用;

2、罚款贰万贰仟叁佰玖拾柒元整(¥(略)元整)。

三、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关于责令改正的履行方式、期限及履行情况的报告和后督察

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请你单位于(略)年5月(略)日前将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书面报告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由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

(二)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略)日内到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开票,并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你单位缴纳罚款后,应当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 款 人:(略)

收款银行:(略)

账 ???号:(略)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书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办公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

?

?

?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4月(略)日

?

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附件e 其他s 其他e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