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药经营门店: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市场化运作、专职化收集、无害化处理、指标化考核、属地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打好打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绿色安全、和谐的清洁田野和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农村,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根据《库车市(略)年农药市场监督和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需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标准化门店申报活动。
一、申报条件
(一)经营人员
1.有1人以上(含1人)具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二)经营和仓储场所
1.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室内环境整洁明亮,物品摆放整齐。
2.经营场所内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分类摆放整齐,明码标价。限制使用农药实行专柜销售。在明显位置悬挂相关证照、管理制度和承诺书等。
3.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及器材,如通风橱或排气扇、灭火器、消火栓、沙池、劳动服、手套、口罩、急救设施和设备等。
4.积极主动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法律法规,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暂存场所或回收设施,集中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增强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做到应收尽收,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追溯体系
1.计算机管理系统及扫码等设备齐全。
2.健全采购、销售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并与相关采购、销售票据一致,保存2年以上。
(四)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有效实行。
(五)诚信承诺
实行农药经营服务承诺。承诺依法依规经营和履行应尽的法定责任义务。
(六)经营服务
实行开方销售农药或技术人员服务指导。对症开方、照方卖药。开具的用药处方与销售台账对应,作为区分用药责任、科学推荐用药的凭证。
二、审核办法及标准
1. 审核办法:(略)
2.审核标准:(略)
三、审核程序
1.库车市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告,企业填报《库车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标准化门店申请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及相关资质或证明复印件。
2.库车市农业农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遴选出优秀门店,申报结果在库车市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公示。
四、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
2.各申报企业对企业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造假或虚构事实,则取消申报入围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申报材料请于(略)年7月(略)日前送至农林大厦二楼(略)办公室或者发送指定邮箱(略)@qq.com,联系人:(略)
特此通知。
附件:
库车市农业农村局
(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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