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公平,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略))实施方案》(陕教基一办〔(略)〕(略)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略)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略)〕(略)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略)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略)〕(略)号)要求及“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操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商州区(略)年秋季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政策
(一)平台管理。商州区所有小学适龄儿童必须通过“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预约报名。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略)年8月(略)日(含8月(略)日)以前出生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1.主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按照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商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范围招生。镇办小学按照各镇办划定学区招生。
2.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具有商州区户籍,并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接转时间截止(略)年5月(略)日。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
(三)计划管理。区教体局编制招生计划,公办、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招生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免试入学。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等形式掐尖选生源。
二、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约(7月(略)日-7月(略)日)
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商洛市义务段入学资料审核预约平台”(http:(略)),选取商州区1所公办或民办小学,阅读政策和报名须知及承诺书后,输入相关信息。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类别:(略)
(二)资格审核(7月(略)日-7月(略)日)
1.资审地点:
(1)申报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根据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所申报学校资格审核。
(2)享受公办学校政策优待类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区教体局普教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地 点:(略)
联系电话:(略)
(3)申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根据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所申报民办学校,统一由区教体局选派专人进行资格审核。
①商州秦韵小学资审点(申报秦韵小学的新生)
地 点:(略)
联系电话:(略)
②商州富兴学校资审点(申报富兴学校小学的新生)
地 点:(略)
联系电话:(略)
③商州阳光学校资审点(申报商州阳光学校的新生)
地 点:(略)
联系电话:(略)
2.资审办法:
第一类:(略)
(1)政策优待类。由学校按照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名单,并予以公示。
(2)人户合一类。由学校联系公安及房管等部门进行资审,并予以公示。
(3)人户分离类。由学校联系公安及房管等部门进行资审,并予以公示。
(4)随迁子女类。
①对来商投资企业员工子女,由学校按照企业提供员工子女名单审核,并予以公示。
②对外来个体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由学校按照居住证、营业地址、务工情况联合公安、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资审,并予以公示。
(5)进城务工类。
①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家长提供相关信息,由学校采取学籍系统查询方式资审并予以公示。
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学校按照学区内务工、租住情况进行资审并予以公示。
第二类:(略)
民办学校7月(略)日-7月(略)日按照预约时间到各资审地点进行资审。
(三)录取公示(8月1日-8月5日)
1.公办学校:(略)
2.民办学校:(略)
(四)统筹调剂(8月6日-8月7日)
1.申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统一回户籍地学校就读。主城区小学适龄儿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回户籍地所在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公办学校调剂。
2.申报城区公办小学未被录取的,可就近联系城区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如城区学校学位已满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五)发放通知书(8月8日)
学生根据学校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到所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开学报名(8月(略)日-8月(略)日)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公办学校
1.政策优待类:(略)
2.人户合一类:(略)
3.人户分离(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类:(略)
4.随迁子女类:(略)
5.进城务工类:(略)
(二)民办学校
1.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监护人承诺书(资审现场签订)。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秩序维护。各学校资审点要做好资审现场秩序维护,确保资审工作安全平稳。
(二)平稳招生入学。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三)实行阳光招生。严禁各学校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相挂钩的费用。
(四)强化时间节点。逾期不按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强化学籍管理。各学校务必在9月(略)日前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上报区教体局普教股审核备案,并于(略)月(略)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档工作。
(六)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条严禁”纪律,对违规招生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严肃追责。
(七)畅通招生电话。各校要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和招生服务工作。
区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
公办学校:(略)
民办学校:(略)
举报电话:(略)
商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