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金城江区种植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种植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略)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略)〕(略)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种植业实际,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设施果蔬大棚、2个南方稻田绿肥轻减高效节肥增效、3个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个冬小麦种植等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金城江区辖区内,现有的涉农企业、种植大户、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围绕我区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年度农业科技推广方案(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2.区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并组织实地核验,再根据核验结果予以认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统一竖立“(略)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属于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近5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书面承诺函;
2.基地要拥有自主产权或从认定为基地起土地流转合同期在(略)年以上(或最少至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
3.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4.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基地要示范推广2项以上主推技术,支持鼓励技术集成,在当地组织2次以上种植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场观摩学习或技术展示活动,观摩总人数不少于(略)人次。
3.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种植业科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主要用于基地标牌制作、生产物资、生产示范设施设备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给予适当补贴。
六、基地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特此公告。
附件:(略)
项目种植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略)年7月(略)日
附件
河池市金城江区(略)年种植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示范基地名称 |
|
示范内容 |
|
基地建立时间 |
|
基地规模 |
|
基地产业领域 |
|
示范基地
基本情况 |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
所在乡镇
政府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区农业农村局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