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经学院食堂申请和学院领导批准,拟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学院(略)年9月至(略)年8月(略)日期间桶装饮用水定点供应商壹家,有关情况如下,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名称:(略)
二、项目名称
学院食堂桶装饮用水定点供应商项目。
采购物资名称:(略)
数量:(略)
中标供应商数量:(略)
配送地点:(略)
供货期:(略)
三、采购需求
品名 |
合同期参考用量 |
规格要求 |
技术功能等相关要求 |
预算控制单价 |
预算控制总金额 |
五加仑桶装饮用水 |
(略)桶 |
(略).9L以上/桶 |
详见本采购公告 |
6元/桶 |
人民币(略),(略).(略)元 |
注:
1、以上为2年预估用量,具体数量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2、在合同执行三个月内,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配送价格将不予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桶装饮用水生产制造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取水许可证》,矿泉水供应商还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经销商(代理商)除须提供桶装饮用水生产制造商上述的证书外,还需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5、一家桶装饮用水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代理商)报名参加采购。经销商(代理商)投标時需提供桶装水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货质量与技术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桶装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新鲜、干净,完全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并按市场监督部门要求提供检测报告。
2、供应商提供的桶装饮用水的生产日期自交货之日算起不得超过五日,未开封桶装饮用水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供应商提供的桶装饮用水必须具有生产证可标识、绿色食品标识、生产日期、有效期、主要成份及含量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识和要求。
4、供应商提供的桶装饮用水的包装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包装物必须使用食品级PC材料。
5、供应商应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和数量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交货地点为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萍乡开发区玉湖东路(略)号)内指定地点。
6、供应商提供的桶装饮用水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必须两个小时内响应且及时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提供周转桶(略)只,合同期满后学院需完整交回给供应商。
六、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略)元。由学院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待学院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财务人员当场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暂存于学院财务处,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略)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七、款项支付
按学期结算。每学期结算一次。每学期末,中标供应商与学院对账后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和中标单价结算,凭增值税发票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期款项。
八、供应商承诺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略)
6、如供应商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供应商的产品。
7、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全额赔偿。
8、投标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制定的技术参数及供货及服务要求实质性响应,不得作任何负偏离。否则,学院可拒绝接受和拒绝付款。
九、评标要求与程序
1、开标时,投标单位于开标现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饮用水检测报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货品质、安全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6)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备案证明;
(7)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从相关网站下载并截图打印);
(9)供应商报价表原件(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
((略))供应商对采购标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的偏离情况说明(不允许负偏离;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服务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必须用档案贷或资料贷密封提交。除原件之外,其他投标资料要求提交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实行二次报价评标法评标。投标单位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最低者同为两人以上的,由该相同报价者再次报价,直至最终决定最低报价者。评标小组将依据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者,推荐确定为中标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三十个日内签订定点供应合同。
3、响应文件提交及评标会召开时间:(略)
4、响应文件提交及评标会召开地点:(略)
5、实际参加竞谈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6、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单价和预算控制总价。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串通投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或迟延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没有收全部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8、项目联系人:
学院资产管理处邓老师(略)-(略)
学院食堂邱老师(略)-(略)
9、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 肖老师(略)-(略)
学院审计处 王老师(略)-(略)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略)年9月(略)日
附:(略)
品名 |
品牌 |
规格(指每桶饮用水重量) |
预计采购数量 |
供应商报价每桶单价(元/桶) |
供应商报价总价 (人民币:(略) |
五加仑桶装饮用水 |
|
|
(略)桶 |
|
|
注:
1、供应商报价单价不高于6元/桶,供应商报价总价不高于人民币(略)元。每桶饮用水重量不低于(略).9L(含桶重量)。
2、供应商报价(含单价和总价)必须包含货款、税金、运费、水桶使用费等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