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石台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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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须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或环境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4本次项目只接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必须手持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参加现场开标会并签到,否则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本项目参与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每家供应商原则上仅限1人)。
4、本次谈判公告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s:(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