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机械公司砂石料、矿粉、玄武岩碎石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采购人为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砂石料、矿粉、玄武岩碎石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机械公司及各项目根据公司现有工程项目(茌平“四好农村路”)及对外经营需要,计划采购一批基层石灰岩碎石、面层石灰岩碎石、矿粉、玄武岩碎石。本次采购要求砂石料等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方要求,提供材料供货、质保,同时承担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供货地点是机械公司各拌合站。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砂石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4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采购内容:(略)
包件二、机械公司玄武岩碎石
包件三、博平拌合站砂石料
包件四、博平拌合站矿粉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砂石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略)万。
(2)报价人应协同采购方对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进行必要的考察,以满足采购方要求。
3.1.3 财务要求:(略)
3.1.4 业绩要求:(略)
3.1.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略)年6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略)年6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6)税务部门提供的无欠税证明。(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略)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略)年7月1日至(略)年7月6日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略)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略)元/套,(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略)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户行:(略)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南四楼会议室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每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邮政编码:(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包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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