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于(略)年(略)月4日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
垫江县桂溪镇北苑小区F幢第2层商服用房网络司法变卖的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网址:(略)
一、变卖标的物:(略)
评估价:(略)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佳腾拍卖有限公司(www.cqjtpm.com)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佳腾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三、变卖方式:(略)
四、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有装修,现空置,无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包含室内装饰装修,但不包含室内动产及可移动的装修部分。标的物证载坐落为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北苑小区F幢第2层商服用房,实际坐落为垫江县白银路(略)号附4号第2层,据相关当事人介绍,上述地址系同一房地产。提请竞买人注意。
2、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交付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需买受人先行垫付)。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该标的物相关的一切欠费及为消除该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交付以评估报告载明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六、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预缴款,即为参与司法变卖前需报名缴纳的款项。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略)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户名:(略)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或者逾期支付的,执行法官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十一、融资咨询: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咨询电话:(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融资咨询电话:(略)
咨询:(略)
客服电话:(略)
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市高院监督电话:(略)
委托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