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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铜梁校区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所在地区: 重庆-铜梁-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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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铜梁校区建设项目

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铜梁校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内容回复和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招标文件第(略)页,“⑥造价专业人员(至少1人):(略)

提问:(略)

答:(略)

质疑2:(略)

提问:(略)

2、招标文件第(略)页,“⑥造价专业人员(至少1人):(略)

提问:(略)

答:(略)

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不认定为高级技术职称。

质疑3:(略)

答:(略)

质疑4:(略)

答:(略)

质疑5:(略)

答:(略)

质疑6:(略)

答:(略)

质疑7:(略)

答:(略)

质疑8:(略)

答:(略)

质疑9:(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第一,项目团队执业资格和职称加分的2、正高级加分中“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下,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5分(如有兼任的按1人计算,得1.5分),最多得(略).5分,每个专业最多可加3分。”

问:(略)

第二,项目团队人员业绩中教育类建筑工程、装配式、BIM三类业绩加分的条件描述是否应修改为:(略)

第三,正高级技术职称加分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职称证扫描件,职称证没有有效期,请做修改。

第四,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人员加分要求提供注册证扫描件,但现在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全国都还未实行注册,只有执业资格,请修改为:(略)

答:(略)

2、 此条已作修改,详见补遗(三) 第4条

3、此条已作修改,职称证不作有效期要求,详见补遗(三) 第4条

4、此条已取消。

质疑(略):(略)

请问是否指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任意一人具备以上业绩即可?同样项目团队人员业绩中的第2条和第3条是否一样的标准?

2.请提供立项报告

3.请提供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请提供本区域上位规划(包括周边道路交通系统、公共交通系统、场地周边市政管网系统等)

5.关于项目分期建设问题:

5.1项目标书只有一期、二期的设计任务,但场地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请明确本次设计是否不含三期

5.2 标书第五章第三条铜梁校区规划要求中:(略)

5.3请明确一期、二期学生人数分配及男女生比例

6.关于成果要求的问题:(略)

7.按照《普通高校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要求,超过(略)名学生应设置2个(略)米田径场,但本标书中要求只设置(略)米田径运动场1个,请确认。此运动场需要布置在一期还是二期请确认。

8.请明确文科大楼、理科大楼、工科大楼等布置在一期还是二期,请给出具体要求

9.请明确标书中提及的师范生机能培训大楼、产教融合大楼的具体要求、功能及面积

(略).游泳池需要布置在一期还是二期,请给出明确要求

(略).请明确一二期是否连续建设,还是一期需要独立使用

(略).由于现状场地为低洼的丘陵地带,建设过程中会有较大程度的地形修改,场地周边没有任何城市现状,无法按任务书要求给出实景合成鸟瞰

答:(略)

2、本项目立项文件铜发改委审〔(略)〕(略)号;

3、目前暂无可行性研究报告;

4、详见本次补遗发布的项目拟用地范围示意图;

5、本次招标不含三期;本次招标设计中只规划图书馆 1 栋、校行政办公用房 1 栋、室内体育用房 1 栋、师生活动用房 1 栋、单身教师宿舍(公寓) 1 栋;本项目一期计划招生人数(略)人,二期计划招生人数(略)人,目前已建成校区现有男女生比例为3:(略)

6、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已作修改,详见补遗(三)第4条;

7、投标时只需提供一个田径运动场设计,布置在一期或二期均可,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8、文科大楼、理科大楼、工科大楼等布置在一期或二期均可,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9、详见《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略)—(略))师范类高校要求;

(略)、游泳池需要布置在一期或二期均可,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略)、本项目一期拟在(略)年9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立即启动二期建设拟在(略)年9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略)、请根据本次补遗规划道路标高自行拟订方案。

质疑(略):(略)

请问是否指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任意一人具备以上业绩即可?同样项目团队人员业绩中的第2条和第3条是否一样的标准?

2.请提供立项报告

3.请提供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请提供本区域上位规划(包括周边道路交通系统、公共交通系统、场地周边市政管网系统等)

5.关于项目分期建设问题:

5.1项目标书只有一期、二期的设计任务,但场地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请明确本次设计是否不含三期

5.2 标书第五章第三条铜梁校区规划要求中:(略)

5.3请明确一期、二期学生人数分配及男女生比例

6.关于成果要求的问题:(略)

7.按照《普通高校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要求,超过(略)名学生应设置2个(略)米田径场,但本标书中要求只设置(略)米田径运动场1个,请确认。此运动场需要布置在一期还是二期请确认。

8.请明确文科大楼、理科大楼、工科大楼等布置在一期还是二期,请给出具体要求

9.请明确标书中提及的师范生机能培训大楼、产教融合大楼的具体要求、功能及面积

(略).游泳池需要布置在一期还是二期,请给出明确要求

(略).请明确一二期是否连续建设,还是一期需要独立使用

(略).由于现状场地为低洼的丘陵地带,建设过程中会有较大程度的地形修改,场地周边没有任何城市现状,无法按任务书要求给出实景合成鸟瞰

答:(略)

质疑(略):(略)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下,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5分(如有兼任的按1人计算,得1.5分),最多得(略).5 分,每个专业最多可加3分;

问:(略)

2、招标文件要求:(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人员的注册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问:(略)

答:(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此条已取消。

质疑(略):(略)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下,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5分(如有兼任的按1人计算,得1.5分),最多得(略).5 分,每个专业最多可加3分;

问:(略)

2、招标文件要求:(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人员的注册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问:(略)

答:(略)

质疑(略):(略)

2.分期运营的模式带来分期建设的需求,请甲方明确一期的功能需求、招生情况等。

3.在招标文件2.2.4(1)的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的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中,提到图纸内容应包含总体规划鸟瞰图,比例尺1:(略)

4.请提供新校区的院系的具体情况(院系数量、院系特征等);实验实习用房有无具体要求,以及实验实习用房和院系的对应关系。

答:(略)

2、一期、二期功能需求请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自行考虑;一期计划招生(略)人,二期计划招生(略)人;

3、技术部分按A3图幅大小编制,取消1:(略)

4、新校区按师范类院系考虑。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有关规划方案设计问题咨询

1、招标文件中,项目拟用地范围示意图的CAD图纸中没有完整的市政道路规划,能否提供用地范围相关的市政道路规划条件及现状条件?

2、招标文件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的工程规模:(略)

业绩加分项项目面积不满足资质条件中业绩门槛的要求。请明确类似业绩标准,此项是否统一更改为(略)万㎡(含(略)万㎡)以上业绩作为加分项?

3、招标文件中,“2.2.4(2)项目团队人员能力中项目团队执业资格和职称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 计人员中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 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得1.5分, 最多得1.5分。”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为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单位注册人员, 是从事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林区、厂矿及其他专用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三项资质之一。此三项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人员要求。

本招标文件道路仅为校园内部道路,国家一级注册建筑设计师执业资格包含此设计内容。是否将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修改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设计师?

答:(略)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已修改,详见补遗(三)第4条。

3、此条已取消。

质疑(略):(略)

有关规划方案设计问题咨询

1、招标文件中,项目拟用地范围示意图的CAD图纸中没有完整的市政道路规划,能否提供用地范围相关的市政道路规划条件及现状条件?

2、招标文件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的工程规模:(略)

业绩加分项项目面积不满足资质条件中业绩门槛的要求。请明确类似业绩标准,此项是否统一更改为(略)万㎡(含(略)万㎡)以上业绩作为加分项?

3、招标文件中,“2.2.4(2)项目团队人员能力中项目团队执业资格和职称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 计人员中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 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得1.5分, 最多得1.5分。”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为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单位注册人员, 是从事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林区、厂矿及其他专用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三项资质之一。此三项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人员要求。

本招标文件道路仅为校园内部道路,国家一级注册建筑设计师执业资格包含此设计内容。是否将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修改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设计师?

答:(略)

质疑(略):(略)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只是为了体现投标人的整体技术实力和业内影响力,不一定非得限定专业。

法律依据:(略)

建议调整为:(略)

答:(略)

质疑(略):(略)

法律依据:(略)

建议调整为:(略)

答:(略)

质疑(略):(略)

1.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投标人在 (略)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 (含(略)万㎡) 及以上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一个得3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含(略)万㎡)至(略)万㎡(不含(略)万㎡) 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一个得2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含(略)万㎡) 至(略)万㎡(不含(略)万㎡) 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

2.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投标人在 (略)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 (含(略)万㎡)及以上的含装配式的建筑设计业绩。 一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3.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 投标人在 (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含(略)万㎡)及以上的含BIM的建筑设计业绩。 一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注:(略)

由于近8年内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超过(略)万㎡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比较少,只有极少数大型设计院才有,重庆本地设计院几乎没有,招标文件设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学校建筑只是公共建筑的一种,在设计上没有太大的复杂性,具有公共建筑设计能力的设计院一样可承担学校建筑设计。希望招标人能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另外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装配式和BIM设计业绩,只是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担装配式和BIM的相关设计能力,若同一个项目中包含了装配式和BIM,为啥不能重复计分,明显是故意排除潜在竞争对手,有量身定做嫌疑。

法律依据:(略)

建议调整为:(略)

2.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投标人在 (略)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 (含(略)万㎡)及以上的含装配式的建筑设计业绩。 一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3.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 投标人在 (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含(略)万㎡)及以上的含BIM的建筑设计业绩。 一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答:(略)

质疑(略):(略)

1、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在 (略)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参与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 (略) 万 ㎡(含 (略) 万 ㎡)及以上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1 个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

由于近8年内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超过(略)万㎡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比较少,只有极少数大型设计院才有,重庆本地设计院几乎没有,招标文件设置具有排他性。学校建筑只是公共建筑的一种,在设计上没有太大的复杂性,具有公共建筑设计能力的设计院一样可承担学校建筑设计。希望招标人能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法律依据:(略)

建议调整为:(略)

答:(略)

质疑(略):(略)

1、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在 (略)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参与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 (略) 万 ㎡(含 (略) 万 ㎡)及以上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1 个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

由于近8年内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超过(略)万㎡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比较少,只有极少数大型设计院才有,重庆本地设计院几乎没有,招标文件设置具有排他性。学校建筑只是公共建筑的一种,在设计上没有太大的复杂性,具有公共建筑设计能力的设计院一样可承担学校建筑设计。希望招标人能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答:(略)

质疑(略):(略)

3.有无规划用地条件函:(略)

4.可否提供现铜梁蒲吕片区及城市设计相关控规及城市设计导则?

5.投标成果是否有且只有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密封不加密电子(光盘)文件一份

6.投标成果纸质投标文件几份?

7.是否可以准备投标模型、展板等?

8.在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条有“一期约(略)万平方米,二期约(略)万平方米”描述,在项目分期中重要单体如图书馆、体育馆、会堂等建筑是否均在一期配建?项目分期以后有无对一期工程总造价的限定?

9.在技术部分评分-设计方案完整性一栏有“总体规划鸟瞰图比例尺1:(略)

(略).在技术部分评分-总平面布局一栏有“在校生规模(略)人”的描述,本项目分期开发对于一期和二期有没有单独的学生规模要求?

(略).在技术部分评分-建筑造型与结构设计一栏有“本项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效果图不能与“单体设计完整性、合规性”项目中所要求的效果图重复。”这里所要求提供的效果是指项目的整体规划效果图吗?

(略).在技术部分评分-BIM、智慧校园一栏有“ BIM、智慧校园专项设计方案是否完善”的描述,对 BIM、智慧校园专项设计方案是否要求提供BIM模型?

答:(略)

3、目前暂无规划用地条件函:(略)

4、目前暂无铜梁蒲吕片区及城市设计相关控规及城市设计导则。

5、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如需现场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等备用资料,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为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略)

6、投标时不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7、投标时不要求提供模型、展板。

8、本项目为一期二期总体设计,投标人设计时请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9、技术部分按A3图幅大小编制,取消1:(略)

(略)、一期计划招生(略)人,二期计划招生(略)人。

(略)、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已修改,详见补遗(三)第4条

(略)、投标时不要求提供BIM模型。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2、招标文件中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均要求高级技术职称,请问这些拟派人员,是不是只要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专业类别无要求?

3、退休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否要求其退休前是在本单位任职?如果要求其退休前必须在本单位任职,是否可以提供退休单位名称的退休证或社保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截图作为佐证依据?

答:(略)

2、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即可,职称无专业类别要求。主要设计人员资格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三)第2条。

3、此条已作修改,补遗(三)第4条。

质疑(略):

质疑一:(略)

质疑二:(略)

质疑三:(略)

答:(略)

2、不可借用。

3、满足要求。如参保证明无法体现单位编号(或单位社保编号)的,可“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质疑(略):(略)

答:(略)

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会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二、招标文件中第(略)页:(略)

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参与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及以上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1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参与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及以上含有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业绩1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参与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及以上含BIM建筑设计的业绩1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请招标人及代理公司明确,此处的“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是指全部拟派人员都要参与该项目设计业绩才可得分?还是指全部拟派人员任意一人参与过该项目设计业绩的即可得分?首先本项目因规模体量大,细分专业设计分项多,要求的设计人员较多,已达到至少(略)人且均为高级工程师,因项目差异不同,甲方对各专业设计的人员要求也有差异,如果该处要求拟派的这(略)个人员在以往承接过的设计项目业绩中同时参与到同一个项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且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根本就无法体现这么多设计人员,请招标人慎重考虑,建议该处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中任意一人” 即可得分。

建议修改为:(略)

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中任意一人在(略)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参与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 (略) 万 m2 (含 (略) 万 m 2 )及以上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1 个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中任意一人在(略)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参与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 (略) 万 m2 (含 (略) 万 m 2 )及以上含有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业绩 1 个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

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中任意一人在(略)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参与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 (略) 万 m2 (含 (略) 万 m 2 )及以上含 BIM 建筑设计的业绩 1 个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

三、资格审查部分中“(四)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是否为设计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填写注册证书名称,各专业设计人员填写职称名称?

四、招标文件第(略)页,(略)页,(略)页,(略)页中的“附:(略)

答:(略)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已修改,详见补遗(三)第4条。

3、招标文件对人员有注册执业资格要求的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对人员无注册执业资格要求的可不填写。

4、招标文件第(略)页,(略)页,(略)页,(略)页 “附:(略)

质疑(略):

一、请招标人明确隶属于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人员及分支机构人员均属于投标人单位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国家明文规定要求人员属地化管理,购房,入学,养老等都与所在地社保有关,分支机构的人员都是在各省市办公所在地购买社保,由于总公司为分公司人员在各省市办公所在地购买社保,则员工享受不同地区的养老待遇。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属于一种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在分公司购买社保的人员的一切法律责任均是由总公司承担,在法律定义上是属于总公司人员。请招标人明确由在投标人的分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可以作为总公司人员参与投标,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请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的企业业绩和设计总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使用同一设计业绩?

四、招标文件P(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投标函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并编制目录”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文件格式模板中投标函部分是分散的,并没有封面和目录,该如何编制目录呢?

五、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的履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是否需要每个人员后面均附一次,还是总体附一次即可?

答:(略)

2、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可以作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参与投标。

3、可以为同一业绩。

4、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制作软件导入格式为.CQZF招标文件后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制作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5、只需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中体现。

质疑(略):(略)

答:(略)

2、项目拟用地范围示意图已重新发布,详见补遗。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②第二次支付:(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2、高校所属设计院为校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属于学校事业编制,社保由学校代缴,实际工作单位为设计院,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是否可以?

答:(略)

2、若高校所属设计院为校属企业,实际工作单位为设计院,社保可由学校代缴。社保由学校代缴的,同时提供学校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学校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

质疑(略):(略)

问:(略)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问:(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问:(略)

4、问:(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3.7.3签字盖章要求,CA数字证书不具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功能,电子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地方可否以手签扫描件上传形式提供?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问:(略)

7、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投标人的类似业绩:(略)

问:(略)

8、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扫描件”。

问:(略)

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扫描件”。

问:(略)

(略)、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扫描件”。

问:(略)

(略)、评标办法前附表,关于项目团队人员能力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表述含义,因职称评定序列不同,“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教授”等称谓是否均可认定为“正高级技术职称”?

(略)、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项目团队人员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5款相关要求提供扫描件”。

问:(略)

(略)、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项目团队人员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5款相关要求提供扫描件”。

问:(略)

(略)、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关于“项目团队人员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5款相关要求提供扫描件”。

问:(略)

(略)、新校区周边的上位规划、市政道路规划是否能提供。

(略)、进驻的院系是否有先后顺序,哪些院系在一期,哪些院系在二期?

(略)、请明确一期、二期分别的计划招生人数?

(略)、各院系大楼的分配面积如何确定,是否提供各院系计划招生人数?

(略)、请提供本项目的可研报告、选址意见书等资料。

(略)、招标文件要求各单体提供一张室内效果图,并将校大门定义为建筑单体,是否需要提供校门的室内效果图?

(略)、建筑单体效果图的角度是否可酌情与鸟瞰图重合?

(略)、鉴于任务成果要求,目前技术标交标文件大小限制过于紧张,是否可以调整端口。

答:(略)

2、“方案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不能代替“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查的证明材料”。

3、不符合认定标准。

4、担任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等同于“设计总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不等同于“设计总负责人”。

5、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不可以手签扫描件上传,需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后完成签字(或盖章)。

6、请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信用信息模块(http:(略)

7、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已作修改,详见补遗(三)第4条。

8、以通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9、方案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不能代替“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查的证明材料”。

(略)、若已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总建筑面积未达到评分标准,该业绩不能得分。

(略)、“研究员”和“教授”称谓是可以认定为工程类别的“正高级技术职称”。

(略)、以通备案或批复或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为准。

(略)、“方案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不能代替“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查的证明材料”。

(略)、若已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总建筑面积未达到评分标准,该业绩不能得分。

(略)、详见补遗发布的项目拟用地范围示意图。

(略)、目前暂未确定进驻的院系的先后顺序,院系布置在一二期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略)、一期计划招生(略)人,二期计划招生(略)人;

(略)、目前暂无法提供各院系大楼的分配面积和各院系计划招生人数。

(略)、目前暂无可研报告、选址意见书资料。

(略)、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已作修改,详见补遗(三)第4条。

(略)、可以。

(略)、系统端口无法调整,投标文件容量上限为1G。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招标文件2.2.4,投标人类似业绩中的第1条,加分业绩设置规则,“1.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及以上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一个得3分;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至(略)万m2(不含(略)万m2)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一个得2分;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至(略)万m2(不含(略)万m2)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 ”根据这个业绩加分设置,设计只需要拿出3个(略)万平方米的教育类建筑业绩或者一个(略)万平方米以上和一个(略)万平方米以上的教育类业绩组合就能拿满分,可是这样能确保这些加分业绩是大学设计业绩么,是不是很多设计单位连大学校园都没有参与设计过,都能满足加分条件,通过这些加分条件的设置表明,业主选择的指定单位可能连大学都没有设计过,他们仅有普通的中、小学业绩都能满足这个加分条件,能说明设计单位有这个能力和类似业绩么?如果建设单位和政府重视项目设计,为了政府和学校提供一个展示的窗口,请把加分业绩都加上大学类建筑,比如甲方条件设置为“1.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及以上的教育类建筑(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文件中必须体现出“大学或学院”字样的项目)工程设计业绩,一个得3分;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至(略)万m2(不含(略)万m2)的教育类建筑(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文件中必须体现出“大学或学院”字样的项目)工程设计业绩,一个得2分;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至(略)万m2(不含(略)万m2)的教育类建筑(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文件中必须体现出“大学或学院”字样的项目)工程设计业绩,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 ”或者招标文件涉及的加分业绩中,均要体现出“大学或学院”字样的教育类建筑项目才能确定为加分业绩。不然设置的这些标准完全是本末倒置,与大学毫不相关,意义何在。可能我只能理解为,政府背后有推手,各部门有关联人员,他们都一起共谋私利,明招暗定,量身打造。如果该招标文件在答疑文件中,还是一意孤行,我会向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市长信箱进行投诉和如实举报!

答:(略)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已作修改,详见补遗(三)第4条。

质疑(略):(略)

2、招标文件中关于养老保险证明要求中“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是否可以理解为,我们高校所属设计院,如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院校设计院,设计院内主要负责人均属于高校事业编制,社保统一由学校代缴,实际工作单位为设计院,是否学校出具事业编制社保证明和学校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及劳动合同,就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果该招标文件在答疑文件中,还是一意孤行将国内这些大学设计院排除在外,说明项目招标设置为特定单位指定,属于明招暗定,量身打造,我会向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市长信箱进行投诉和如实举报!

答:(略)

2、若高校所属设计院为校属企业,实际工作单位为设计院,社保可由学校代缴。社保由学校代缴的,同时提供学校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学校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

质疑(略):(略)

2、招标文件2.2.4条,投标人的类似业绩中,根据前置招标文件和加分条件,本招标文件是否是专门为特别指定单位设置的条件,这么大的大学建设项目。如果加分业绩仅为满足(略)万平方以上,那可能中标单位近5年以来均没有设计过大于(略)万平方米的大学校区设计,仅为中、小学设计业绩作为加分项,从政策出发,从政府指导思想出发,我想该学校想要做一个具备标志性的校园,校园建设及使用将来肯定是铜梁地区的一张名片,总不至于将没有大学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都特定为他们设置了加分条件进来滥竽充数吧。建议统一将加分教育类建筑业绩提高至(略)万㎡及以上,作为甲方门槛,才能让学校和政府真正的能找一家设计大学校园的设计单位,才能展现铜梁区政府的担当和名片。如果真是这样,按照特定单位指定业绩,那就说明政府内部及各管理部门,与后期中标单位之间有不为人知的商业秘密,如果该招标文件再答疑文件中,还是一意孤行,明招暗定,量身打造,我会向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市长信箱进行投诉和如实举报!

3、招标文件2.2.4条中“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中具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得三分。”本条设置加分项极其不合理,关于大学校园设计,我有冶金专业、半导体专业、汽车工程专业等专业,招标人确定这些大师或者院士都能懂专业的设计么?是不是明显的为了特定单位设置的。要提现公平、合理、有效沟通及配合,建议将加分项设置专业,这样才能体现大师和院士对项目的作用,不然拿院士和大师有什么?建议将院士或大师专业限定为建筑、结构、城市规划三个专业,不然招标文件就是有意识为指定单位设置,不做实事仅挂名,属于强烈排斥有水平,对校园设计非常专业的设计院。将来会影响铜梁区发展大学产业名片,影响校方后期使用功能等。一定要遵循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弄一个其他门类的院士和大师来,对项目有何用?不就是为了和指定单位谋利而已么?后期如中标单位,近几年无大学类设计业绩,我们会如实向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市长信箱进行投诉和如实举报这种不公平的招标。

答:(略)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已作修改,详见补遗(三)第4条。

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已作修改,详见补遗(三)第4条。

质疑(略):(略)

2、招标文件2.2.4条,投标人的类似业绩中,根据前置招标文件和加分条件,本招标文件是否是专门为特别指定单位设置的条件,这么大的大学建设项目。如果加分业绩仅为满足(略)万平方以上,那可能中标单位近5年以来均没有设计过大于(略)万平方米的大学校区设计,仅为中、小学设计业绩作为加分项,从政策出发,从政府指导思想出发,我想该学校想要做一个具备标志性的校园,校园建设及使用将来肯定是铜梁地区的一张名片,总不至于将没有大学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都特定为他们设置了加分条件进来滥竽充数吧。建议统一将加分教育类建筑业绩提高至(略)万㎡及以上,作为甲方门槛,才能让学校和政府真正的能找一家设计大学校园的设计单位,才能展现铜梁区政府的担当和名片。如果真是这样,按照特定单位指定业绩,那就说明政府内部及各管理部门,与后期中标单位之间有不为人知的商业秘密,如果该招标文件再答疑文件中,还是一意孤行,明招暗定,量身打造,我会向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市长信箱进行投诉和如实举报!

3、招标文件2.2.4条中“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中具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得三分。”本条设置加分项极其不合理,关于大学校园设计,我有冶金专业、半导体专业、汽车工程专业等专业,招标人确定这些大师或者院士都能懂专业的设计么?是不是明显的为了特定单位设置的。要提现公平、合理、有效沟通及配合,建议将加分项设置专业,这样才能体现大师和院士对项目的作用,不然拿院士和大师有什么?建议将院士或大师专业限定为建筑、结构、城市规划三个专业,不然招标文件就是有意识为指定单位设置,不做实事仅挂名,属于强烈排斥有水平,对校园设计非常专业的设计院。将来会影响铜梁区发展大学产业名片,影响校方后期使用功能等。一定要遵循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弄一个其他门类的院士和大师来,对项目有何用?不就是为了和指定单位谋利而已么?后期如中标单位,近几年无大学类设计业绩,我们会如实向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市长信箱进行投诉和如实举报这种不公平的招标。

答:(略)

质疑(略):(略)

2、招标文件说明后勤服务用房包含校医院、幼儿园、后勤职工办公宿舍用房等。幼儿园和后勤职工办公宿舍按照什么标准及规模设置?或者说本区域预留多少套宿舍/住宅?

3、停车位数量,校区建设面积较大,停车位也较多,地上按(略)%考虑,不利于人车分流,且会占用大量地面空间。是否必须按此执行?

4、室外运动场地。根据教育部:(略)

生均6-8平米的运动场地是否过大?另外仅建设一个(略)米田径场是否合适?田径场看台座位(略)人是否一定按此执行?

答:(略)

质疑(略):(略)

2、一二期用地划分,是否必须严格按提供项目拟用地范围示意图设计,能否根据总体规划灵活布置二期用地?尤其是现在划分的用地一期在中部,如不突破一二期红线对整体规划设计的限制很大。

3、招标文件中(略)页“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条款要求中第1条第((略))点“投资总概算及分期投资概算”,现阶段是规划方案阶段,根本达不到概算深度,是否应该改为“投资估算及分期投资估算”?

4、招标文件中(略)页“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条款要求中第2条图纸内容中各项图纸要求比例为1:(略)

5、招标文件中(略)页“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条款要求中第2条第(6)点“总规划鸟瞰图”要求比例为1:(略)

6、招标文件中(略)页“单体设计”条款要求中第2条、第3条要求的单体总平面图及单体平立剖面图均要求A3图幅,是否有比例要求?是否可以用其他图幅叠成A3图幅?(因第4条“环境分析图”写明了比例不限,但此两条未写明,不知是否有要求)

7、招标文件中(略)页“单体设计”条款要求中第5条要求提供的单体大厅室内效果图可否与招标文件中(略)页“室内装饰专项方案”中要求的室内效果图重复?

8、招标文件中(略)页“发包人要求”第1条“建设内容及分校舍面积”表格中备注要求“容纳学生人数(略)人,建筑面积设计允许误差范围正负5%以内”,请问一、二期如何划分人数和面积?是严格按照对半分还是根据总体规划灵活设计合理规模?建筑面积正负5%以内也较为机械,建议取消。

9、发包人要求中三.4(3)中,按照同类专业归类原则,分别规划建设文科大楼、理科大楼、工科大楼,师范技能培训大楼,美术楼,产教融合楼。请确定学科之间的面积比例或者分别的面积具体要求。

(略)、产教融合楼是否属于实验实习用房。

(略)、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是颁发给施工单位的,为什么需要设计单位提供?

(略)、招标文件中(略)页“5.1.2”解密时间“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条文极不合理,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作废即可,与投标保证金无关,为何不退还?

答:(略)

2、一二期总体设计,可根据总体规划灵活布置一、二期用地。

3、此处投资概算已修改为投资估算,详见补遗(三)第4条。

4、此条已作修改,各项图纸均要求A3图幅。

5、此条已作修改,各项图纸均要求A3图幅。

6、此条已作修改,各项图纸均要求A3图幅。

7、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已修改,详见补遗(三)第4条。

8、本项目一期计划招生人数(略)人,二期计划招生人数(略)人;“建筑面积设计允许误差范围正负5%以内”请按此执行。

9、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自行考虑。

(略)、产教融合楼可以属于实验实习用房。

(略)、按招标文件执行。

(略)、根据渝府办发〔(略)〕(略)号附件1《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质疑(略):(略)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和造价专业很少考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一般是道路相关专业人员才会考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招标文件要求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和造价专业人员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不合理,建议调整为:(略)

质疑4:(略)

由于近8年内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超过(略)万㎡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比较少,只有极少数大型设计院才有,重庆本地设计院几乎没有,招标文件设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学校建筑只是公共建筑的一种,在设计上没有太大的复杂性,具有公共建筑设计能力的设计院一样可承担学校建筑设计。希望招标人能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建议调整为:(略)

答:(略)

2、“ 质疑4”回复:(略)

质疑(略):(略)

2.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投标人在 (略)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 (含(略)万㎡)及以上的含装配式的建筑设计业绩。 一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3.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 投标人在 (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含(略)万㎡)及以上的含BIM的建筑设计业绩。 一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注:(略)

由于近8年内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超过(略)万㎡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比较少,只有极少数大型设计院才有,重庆本地设计院几乎没有,招标文件设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学校建筑只是公共建筑的一种,在设计上没有太大的复杂性,具有公共建筑设计能力的设计院一样可承担学校建筑设计。希望招标人能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另外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装配式和BIM设计业绩,只是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担装配式和BIM的相关设计能力,若同一个项目中包含了装配式和BIM,为啥不能重复计分,明显是故意排除潜在竞争对手,有量身定做嫌疑。

建议调整为:

1.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投标人在 (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 (含(略)万㎡) 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一个得3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含(略)万㎡)至(略)万㎡(不含(略)万㎡) 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一个得2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含(略)万㎡) 至(略)万㎡(不含(略)万㎡) 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

2.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投标人在 (略)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 (含(略)万㎡)及以上的含装配式的建筑设计业绩。 一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3.在满足单位资格业绩的基础上, 投标人在 (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 每增加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含(略)万㎡)及以上的含BIM的建筑设计业绩。 一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注:(略)

质疑2:(略)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只是为了体现投标人的整体技术实力和业内影响力,不一定非得限定专业。建议调整为:(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2、商务部分中关于人员的要求:(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人员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证书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荣誉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退休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可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请问本项目资审要求是所有人员提供社保证明,但到了商务加分条件这里,就可以用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返聘合同了,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已经提前预见到某一单位能满足条件的人是退休的人员吗?所以才故意这样要求。而且本项目规模这么大,退休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作为设计总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人员,那不就只是挂个名而已吗?他们能做具体的设计吗?答案肯定是不能的,若拥有该荣誉且退休的人,如果是退休返聘,肯定也只是做技术指导工作,不会做具体设计,顶多只是在最终成果上面签个名字而已,为什么不删除这莫须有的加分条件,让真正做设计的人能参与到项目中。

3、截止目前,重庆市还没有几个认证的三星级绿色建筑,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但是连万能的百度没有能查出来,我相信设置这一条奖项(投标人设计的项目获得过《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每有 1 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的单位大概率来讲不是重庆市本土设计院。想请问一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这一条是不是太过倾向性了,我知道您肯定会回复说设置这一条并不是为了排挤某些单位,而是为了更好的选择优秀设计企业,那请问如果没有得过这一奖项的单位,就不优秀了吗?我想肯定不是的。建议取消本条奖项设计。

4、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略)年7月2日发布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要求:(略)

本项目商务加分条件中,企业获奖居然设置了(略)分,要求4个国家级奖项和1个鲜少听闻的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请问招标人是何用意?这么高的奖项分数设置居然能通过审批,确实佩服。

答:(略)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已作修改,详见补遗(三)第4条。

3、企业综合实力中第2条“2、投标人设计的项目获得过《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已取消。

4、(略)年7月2日发布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是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未作强制性要求;企业综合实力中第2条“2、投标人设计的项目获得过《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已取消。

质疑(略):(略)

此招标完全践踏招投标法!能满足本项目资审和全部商务加分条件的单位全国都没有几家,设置量身定做的招标文件居然能通过审核,完全意想不到,希望相关监督部门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引导市场,同时我们保留进一步向上级单位反馈的权利。

本次招标项目仅仅根据资审业绩规模要求,就已经排除掉大部分的优秀设计企业了,加上商务的业绩人员奖项加分条件设置,在全国范围内缩小的只有几家单位能全部满足要求,请合理解释为什么要这样设置招标条件,重庆的监管部门真的不管招投标行业发展了吗?照此发展下去,会是什么样子可想而知。若业主不取消所有的限制条件,我单位将通过多种渠道投诉举报,相信本项目会是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例。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请问:(略)

答:(略)

质疑(略):(略)

请问:(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质疑(略):(略)

答:(略)

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铜梁校区建设项目补遗(三)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第6条其他要求

“⑦总图专业设计负责人:(略)

投标人拟派的总图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国土空间规划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国土空间规划师除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更改为:

“⑦总图专业设计负责人:(略)

投标人拟派的总图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第6条其他要求

“(2)设计团队主要设计人员要求:

① 建筑专业设计人(至少1 人):

投标人拟派的 建筑专业设计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结构专业设计人(至少1 人):

投标人拟派的结构专业设计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至少1 人):

投标人拟派的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电气专业设计人(至少1 人):

投标人拟派的电气专业设计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暖通专业设计人(至少1 人):

投标人拟派的 暖通专业设计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⑥造价专业人员(至少1 人):

投标人拟派的 造价专业人员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⑦总图专业设计人(至少1 人):

投标人拟派的总图专业设计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⑧景观专业设计人(至少1 人):

投标人拟派的景观专业设计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各专业设计人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略)

更改为:

“(2)设计团队主要设计人员要求:

① 建筑专业设计人(1 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结构专业设计人(1 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1 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电气专业设计人(1 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暖通专业设计人(1 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⑥造价专业人员(1 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⑦总图专业设计人(1 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⑧景观专业设计人(1 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主要设计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特别说明“(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退休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全国勘察设计大师除外)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略)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作废,以本次补遗发布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前附表作为评定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相等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部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低的优先;“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并按简单多数原则排序

2.1.1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设计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不含投标函部分)。

投标文件的签署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略).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差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1.技术部分(设计方案)(略)分;

2.商务部分(略)分;

3.投标报价(设计费综合单价报价)(略)分。

2.2.2

设计费综合单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4(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计算出的算术平均值为P1。

P1即为本项目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2.2.3

设计费综合单价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略)分

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

采用暗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得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优、一般、差三个档次进行评分,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

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

6 分评审要点:(略)

设计文件要求:

1、规划设计说明书,内容包括: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单体规划说明书

(7)各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8)竖向规划

(9)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指标汇总表

((略))投资总估算及分期投资估算

((略))设计单位作出的其它说明

2、图纸。采用A3图幅,内容包括:

(1)规划设计总平面图。要求:(略)

(2)道路交通系统分析图。要求标明道路的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等。

(3)绿化系统图。

(4)景观分析图。

(5)功能分区分析图。

(6)总体规划鸟瞰图。

(7)设计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图纸

优得5.(略)分-6.(略)分(不含5.(略)),一般得 5.(略)分-5.(略)分(不含5.(略)),差则得 5.(略)分。

总平面布局

5 分 评审要点:(略)

建筑造型与结构设计

5 分 评审要点:(略)

设计管理工作

4  分 评审要点:(略)

投资估算

2 分 评审要点:(略)

BIM、智慧校园专项方案及措施

 4 分 评审要点:(略)

单体设计

4 分评审要点:(略)

优得3.(略)分-4.(略)分(不含3.(略)),一般得3.(略)分-3.(略)分(不含3.(略)),差则得3.(略)分。

2.2.4(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略)分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

9

1.投标人在 (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及以上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1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完成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至(略)万m2(不含(略)万m2)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1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完成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至(略)万m2(不含(略)万m2)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1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

注:(略)

2.投标人在 (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及以上的含装配式的建筑设计业绩,1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3.投标人在 (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及以上的含BIM的建筑设计业绩,1个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注:

1.上述1~3条,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相关要求提供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

2.投标人的类似业绩可与资格审查业绩为同一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同一个业绩满足上述1~3条中的任意1条及以上评分标准的,可按上述1~3条对应评分标准计分。

3.用于此项加分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编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一)投标人的类似业绩中,否则不予计分。

项目团队人员能力

项目团队执业资格和职称

15

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员中任意1人具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人员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证书或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荣誉证书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

[if !supportLists]2、[endif]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员中任意1人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如有兼任的按1人计算),此项最多得(略)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拟派设计团队人员职称证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

项目团队人员业绩

8

[if !supportLists]1、[endif]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中任意1人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在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及以上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总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每有1人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至(略)万m2(不含(略)万m2)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总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每有1人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至(略)万m2(不含(略)万m2)的教育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中担任设计总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每有1人得1分,此项最多得1分;

注:(略)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中任意1人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在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及以上含有装配式建筑设计的业绩中担任设计总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每有1人得2.5分,此项最多得2.5分。

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中任意1人在(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在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合计(略)万m2(含(略)万m2)及以上含BIM建筑设计的业绩中担任设计总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每有1人得2.5分,此项最多得2.5分。

注:

1.上述1~3条,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5款相关要求提供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

2.项目团队人员业绩可与资格审查业绩为同一业绩,也可与商务部分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同一个业绩满足上述1~3条中的任意1条及以上评分标准的,可按上述1~3条对应评分标准计分。

3.用于此项加分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编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项目团队人员业绩中,否则不予计分。

企业综合实力

8

投标人设计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奖项得2 分,最多得8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

注:(略)

2.2.4(3)

投标函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

投标函部分的签字盖章

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报价(设计费综合单价报价)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暂定金额

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

2.2.4(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分

投标报价

(设计费综合单价报价)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4(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1分,每减少1%扣0.1分,最多扣5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

评标程序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4.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目的规定对投标函部分进行评审,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5.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6.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2.2.4(4)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

7.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5、本项目项目拟用地范围示意图以本次补遗发布的项目拟用地范围示意图为准;

6、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仅供制作投标文件时参考,中标后以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重新提供的“发包人要求”内容为准。

7、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制作软件导入格式为.CQZF招标文件后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制作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8、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略).7条其他要求“3.招标使用的红线图为暂定,服务期间以规资局出具的红线图为准。”更改为“3.招标使用的项目拟用地范围示意图为暂定,服务期间以规资局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9、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年 (略) 月(略)日 (略) 时(略)分;开标时间为 (略) 年 (略) 月(略)日 (略) 时(略)分。

注:(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 (略) 日

[(略)].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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