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拍卖蚌埠市蚌埠万达广场(二期)A2号楼7层6号房产的公告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2,用途为办公,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为(略)层,所在层为7层。
拍卖标的状况:
土地状况
(1)座落:(略)
(2)所在宗地四至:(略)
(3)宗地面积、形状:(略)2,面积适中,形状近似矩形,较规则。
(4)开发程度:(略)
(5)土地使用期限:(略)
房屋状况
(1)所在物业:(略)
(2)建筑面积:(略)2;
(3)建筑规模:(略)
(4)层数及空间布局:(略)
(5)建筑结构及层高:(略)
(6)建筑功能及现状用途:(略)
(7)设施设备:(略)
(8)装饰装修:
A:(略)
B:(略)
(9)建筑年代:(略)
((略))朝向:(略)
((略))维护保养及新旧程度:(略)
区域位置:
(1)坐落:(略)
(2)方位:(略)
(3)与重要场所的距离:(略)
(4)临路状况:(略)
交通状况
(1)周边道路条件
所在区域有东海大厦、西临航苑路等交通型主次干道,道路类型以混合型为主,路网密度较高。
(2)公共交通条件
所在区域内有微3路、(略)路、K(略)路、(略)路、1号线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距最近的公交站点“万达蚌埠金街”站约(略)m,公共交通条件较优。
(3)交通管制状况
所在区域位于蚌埠市商业核心区,附近主要以商业、办公用房为主,部分道路只能单向行驶。
(4)停车方便状况:(略)
市政配套设施
(1)所在区域由蚌埠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主要道路两侧主供水管径(略)mm,供水保证率(略)%以上,供水状况较优。
(2)所在区域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雨污水分别排入市政城市排水管网,排水状况较优。
(3)所在区域由蚌埠市供电局供电,采用双回路供电,供电保证率(略)%以上,供电条件较优。
(4)所在区域属蚌埠市电信局市话服务范围,电话交换方式采用数字程控方式,区域内装机容量较大,通讯状况较优。
商服设施繁华程度
(1)经营类别:(略)
(2)商业:(略)
(3)超市:(略)
(4)银行:(略)
(5)商务办公场所:(略)
(6)人口密度:(略)
(7)居民收入及消费水平:(略)
周围环境
(1)自然环境:(略)
(2)人文环境:(略)
(3)景观环境:(略)
其他
所在区域(略)m内无危险设施,城镇规划对区域土地的利用类型和利用强度均有一定限制。所在区域不受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影响。
起拍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略)年9月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