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沙坡头区各伙食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略)】(略)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略)】(略)号)文件,供应商为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略)〕(略)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略)】(略)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生产登记证》;
(4)信用信息:(略)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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