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重庆项目
(略)年第三季度活性炭(二次)询比采购
1.采购条件
本次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重庆项目(略)年第三季度活性炭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诚邀活性炭供应商库内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2.2 项目概况:(略)
2.3 项目地点(交货地点):(略)
2.4 采购范围:
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重庆项目活性炭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略)
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
需求单位
|
货物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运输方式
|
现场最大储量(m3)
|
1
|
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活性炭
|
粉末煤质、袋装、碘吸附值>(略)mg/g、细度(略)目,过筛率>(略)%、水分<3%、(略)kg/m³≤填充密度≤(略)kg/m³、5≤PH≤7.5、8%<灰分≤(略)%、比表面积>(略)(略);/g
|
吨
|
(略)
|
|
|
注:(略)
2.5 服务期限/供货进度要求:
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后,除不可抗力外,包括疫情原因应及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格的产品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活性炭的装卸工作。
服务期限:(略)
2.6 质量及技术要求:(略)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指
标
|
备
注
|
1
|
材质
|
煤质
|
粉状
|
2
|
比表面积
|
m2/g
|
>(略)
|
|
3
|
碘吸附值
|
mg/g
|
>(略)
|
|
4
|
PH
|
|
5---7.5
|
|
5
|
细度
|
目
|
(略)
|
过筛率>(略)%
|
6
|
水分
|
%
|
<3
|
|
7
|
灰分
|
%
|
<8-(略)
|
|
8
|
填充密度
|
kg/m3
|
(略)-(略)
|
|
2.7入围活性炭生产厂家要无条件接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动态考核管理。(详见附件)
3.响应人资格要求(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3.1 响应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供应商库内的生产厂家。
3.2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3 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略)
4.2 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 报名时间及上传报名材料(按照附件一:(略)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年(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略):(略)
4.4 报名方式:
4.4.1 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略)
4.4.2 登录系统报名:(略)
4.4.3 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5 采购文件售价:(略)
4.6 响应保证金:(略)
4.7 成交服务费:(略)
5.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5.1 报价方法:(略)
5.2 报名截止时间:(略)
5.3 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略)
5.4 报价:(略)
6.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6.1
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数量为暂估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货物的一切费用(提供(略)%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含(略)%增值税专用发票)。
6.2
各响应人应按照中原招采网系统内询比单格式报价,其中:(略)
6.3
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6.4 成交标准:(略)
6.4.1各响应人应按照要求,对采购范围内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条目)进行报价,不允许遗漏或选择性报价。
6.4.2本采购项目成交方式为按条目价格成交。具体如下:
(1)每条目设定两个成交人:(略)
(2)各条目第一、第二成交人均需按照规定时间与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约定执行各自的成交价格;原则上由第一成交人执行完毕本条目(略)%的供货内容,第二成交人为本条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应急备用供应商;若出现第一成交人无法正常供货或其他无法履约情形,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可以启动第二成交人执行合同并供货,第二成交人供货时间为接到采购人发出的应急供货通知之日起至本采购项目约定服务期限结束;
(3)告知:(略)
7.响应人要求
7.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授予合同
8.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8.2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和附件二、附件三合同条款的所有要求。
8.3成交通知书
8.3.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8.3.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8.4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8.4.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8.4.2成交人不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
8.4.3合同风险: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8.5合同履行
8.5.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必须按照生产单位要求的供货量、供货期准时交货;
8.5.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9.付款方式和期限
9.1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
9.2分批供货、分批次结算;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付至当批次应付货款的(略)%。
9.3付款方式:(略)
9.4每笔款项支付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略).询比地点
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渠口村1组)
(略).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