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于田县应急成品粮油储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万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面粉 | (略) | 袋 | (略)元/袋 | (略) 公斤/袋,含储备 |
2 | 大米 | (略) | 袋 | (略)元/袋 | (略)公斤/袋,含储备 |
3 | 食用菜籽油 | (略) | 桶 | (略)元/桶 | 5升/桶,含储备 |
本项目签订合同时以单价为准,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货款总价以实际数量乘以单价为准。
供货时间:(略)
配送要求:(略)
合同履约(储备)期限:(略)
配送地点:(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微企业进行价格(略)%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参与投标的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指(略)年5-7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明细单;
(4)提供(略)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年1月后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资信证明);
(5)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是指(略)年5月-7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6)提供近三个月(指(略)年5月-7月)的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略):(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 (元) :(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2、用电汇或转账缴纳的,要求保证金从基本户转出,开户名称:(略)
3、电子保函使用方法:(略)
4、交纳形式:(略)
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6、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 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 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略)
8、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及 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略)
特别提示:
1、超过 (略)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略)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略)%~(略)% (工程项目为 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 (工程项目为1%~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