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略)年度核心存储设备升级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略)年度核心存储设备升级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略)
二、 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参考品牌 |
1 | 核心存储设备 | 2台 | 戴尔(Dell EMC)、IBM、HPE(慧与)、HDS(日立) |
注:(略)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的指标要求如非招标人参考的指标要求,须承诺提供的设备指标要求不得低于参考的指标要求,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
交货地点:(略)
交货地址和安装地址不一致的设备,由交货地址到安装地址的设备转移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略)年度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投标人所投品牌型号的核心存储设备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在国内银行销售的案例,须提供与国内银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所投核心存储设备的品牌型号以及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主要内容等信息。
4、投标人须是所投核心存储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提供授权书或厂商确认书原件,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品牌进行投标),且同一品牌的核心存储设备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5、投标人如非所投核心存储设备制造商,须提供所投核心存储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须包含提供设备“3年免费7*(略)*4级别质保、原厂备件及备件更换服务(含故障硬盘不返还)”)。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平台服务费:(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