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地下空间利用项目综合驿站、雨棚等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招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略)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略)
1.4 招标人:(略)
1.5 项目业主:(略)
1.6 资金来源:(略)
1.7 项目出资比例:(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略)
2.2 项目名称:(略)
2.3 项目地点:(略)
2.4 项目单位:(略)
2.5 项目概况:(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 项目工期:(略)
2.8 资金来源:(略)
2.9 项目概算:(略)
2.(略) 项目类别:(略)
2.(略) 标段(包别)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略)
(1)施工资质:(略)
(2)设计资质:(略)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略)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4)上述人员专职专岗,在本项目中不得兼任其他职位;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施工任务;并符合3.5条要求且不得存在3.6条所列情形,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二)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符合3.5条要求且不得存在3.6条所列情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非牵头人的人员。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略)
3.6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略)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略)
4.3 磋商文件价格:(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略)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
9.3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在“云上开标大厅”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招标现场。
9.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6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8.1和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