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 江苏-淮安-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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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8月(略)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9月8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振东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监理服务期:(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略) 2.6 标段划分:(略) 2.7 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 说明:(略)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略)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略) 注:(略) 3.9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3.(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以及自 (略)年6月1日以来任意1 个月及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监理组成员不接受退休人员)。 3.(略)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略)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略)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时间:(略) 5.2 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是指:(略) 5.3 投标工具使用费(略)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略)元。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略)年(略)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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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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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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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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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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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城臻雅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振东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监理服务期:(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略) 2.6 标段划分:(略) 2.7 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 说明:(略)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略)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略) 注:(略) 3.9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3.(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以及自 (略)年6月1日以来任意1 个月及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监理组成员不接受退休人员)。 3.(略)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略)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略)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时间:(略) 5.2 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是指:(略) 5.3 投标工具使用费(略)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略)元。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略)年(略)月(略)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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