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城中村重建安置小区增容用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安宁区十里店街道城中村重建安置小区增容用电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地点:(略)
3、工程规模:(略)
4、计划总工期:(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5、招标范围:(略)
6、标段划分:(略)
7、项目投资:(略)
8、资格审查方式:(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略)年8月至今)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略)年-(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社保缴费证明;
7、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无其他在建项目;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略)、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3、获取资审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略)
4、售价:(略)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