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西和县城区中山路城市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地上商业综合楼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陇南市西和县城区中山路城市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地上商业综合楼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西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以关于陇南市西和县城区中山路城市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地上商业综合楼工程、西发改【(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和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西和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略)
2、工程规模:(略)
3、招标范围:(略)
4、工期要求:(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省外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前须按甘建服【(略)】(略)号文件办理进甘登记证明,并将完成入甘登记的二维码的《省外入甘勘察、设计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打印后装入投标文件,已备开标时核查。
2.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略)年-(略)年或(略)年-(略)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7、近一年内(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如近一年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
2.8、本项目投标活动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必须为
投标人在职员工)持有效身份证明亲自办理,并全程参与、负责。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略)
3.2 获取方式:(略)
2.招标文件在甘肃华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4.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七、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略)
甘肃华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