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1设计资质:(略)<>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1.2施工资质:(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业绩时间要求:(略)<>
3.1.2.2业绩类型要求:(略)<>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1个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3.1.2.3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教育建筑<>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略)<>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和1.4.2条相应要求。<>
3.2.2 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 <>
3.2.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4 签订联合体协议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2.5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及成员、跟审单位不得成为本次EPC联合体投标人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参与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