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0.3万亩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新建)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年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交易登记号:(略)
3.项目概况:(略)
4.资金来源:(略)
5.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6.招标范围:
(1)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增施有机肥(略)亩。
(2)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压线路1.(略)km、低压电缆1.(略)km、变压器5台等。
(3)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6眼,其中配套泵房6座、清淤排水沟(略)m、新建6m*5m平板桥3座、(略)*(略)*3m蓄水池1座、3m道路(略)m、输水管道(略)m等。
7.计划工期:(略)
8.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第一标段拟提供该项服务的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应提供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以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材料,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组织实施有机肥的服务能力。
2.(1)第二标段拟承建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1)第三标段拟承建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拟提供该项服务的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应提供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以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材料,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组织实施有机肥的服务能力。
2.第二标段拟承建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第三标段拟承建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略)年(略)月(略)日(略):(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http:(略)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略)
3.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登录填写投标信息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ZF)上传到系统。
4.招标文件售价为:(略)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日程安排
1.投标截止时间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过时作废。
②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签到完成后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3. 开标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根据《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规定,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供保函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