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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ZC-2023-088公路客运枢纽站房屋出租项目公告交易公告

2023-10-09 黑龙江-大庆-龙凤区
所在地区: 黑龙江-大庆-龙凤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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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DGZC-(略)-(略)公路客运枢纽站房屋出租项目公告交易公告

来源:(略)

(略)-(略)-(略)

公路客运枢纽站房屋出租项目公告

(DGZC-(略)-(略))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房屋地址

出租面积(m2)

年评估价值 (万元)

租期(年)

年租金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名称

地址

标的1

大庆市公路客运枢纽站项目信息中心(1-(略)层)

龙凤世纪大道南侧

(略).(略)

(略).(略)

(略)

(略).(略)

(略)

(略).(略)

1

1-(略)层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略)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屋出租经大庆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第(略)次会议决策批准以及在大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略)大庆中大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庆中大估报字((略))第(略)资产评估报告,以(略)98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略).(略)元(含税)。       

4、交易方式:(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s:(略),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略)年(略)月9日9时至(略)年(略)月3日(略)时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略)(略)3(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略)

(略)年(略)月6日9时 (略)分至(略)年(略)月8日9时(略)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略)年(略)月8日9时(略)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略)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略)年(略)月8日(略)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一)面积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建筑面积:(略)

(二)租期 (略)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 1  1 付。资产租赁期限定为(略)年整,赁期限内第1年起至第5年期间的年租金标准为(略).(略)元(含税,含取暖费);租赁期限内第5年、第(略)年需由出租方重新评估年租金,第6年至第(略)年租赁价格不低于第一次评估价。租金支付方式本着先支付后使用原则,以实际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自签订合同交接后(略)个月,为维修改造期,不收取租金。

(四)出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内的取暖费(包括租赁标的出租前欠付的取暖费),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装修、水、电、网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租方承租运营期间产生的经营税费需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因租赁标的与枢纽站为一体建筑,分电表产生的电损由承租方按租赁面积的比例分担。

(五)申请人需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欠费情况,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承租方对标的现状及瑕疵(含房屋产权手续、是否存在抵押等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现状及瑕疵,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该瑕疵包含房产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屋顶、装饰装修、防水以及建筑内部的给排水系统、采暖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等)的一切瑕疵,承租方应当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欠费情况,承租方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承租方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如人防、公安、消防等政府行政部门对租赁标检查及其他要求,承租方应当按要求认真履行并达到相关标准,涉及的费用等均有承租人承担。

(七)租赁期间内,如政府或城管委等行政部门对租赁标的范围有如亮化及其他要求,承租方应当按要求认真履行并达到相关标准,涉及的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八)本标的以现状条件出租,出租方仅负责房屋主体安全, 外部水、暖、电、燃气及消防等附属配套出现故障时由出租方协调相关专业公司及时进行修缮。交接后标的中包含的房产建筑及建筑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屋顶、装饰装修、防水以及建筑内部的给排水系统、采暖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等)如有故障或损坏,承租方负责组织维修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租赁期间全部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因业态对消防要求相对较高,故租赁标的的消防监控设施需承租方自行建设、维护、保养,租赁期满该消防监控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

(十)租赁标的外立面为玻璃幕墙,维修、维护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一)竞买保证金(略)万元整须竞拍报名时交纳。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略)个工作日,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注:(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根据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负责承担。

(六)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标的物查看地点:(略)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租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略)-(略)、(略)、(略)

十、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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