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哈尔滨市南岗区大东直街323号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第一层部分经营场地(使用面积约415平方米,以实际为准)出租

2023-10-26 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所在地区: 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招标代理: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业主: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采购正文
【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哈尔滨市南岗区大东直街(略)号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第一层部分经营场地(使用面积约(略)平方米,以实际为准)出租

【信息时间:(略)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略)号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第一层部分经营场地(使用面积约(略)平方米,以实际为准)出租

项目编号

[(略)]哈产租(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略)

标的概况

出租标的名称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略)号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第一层部分经营场地出租

标的现状

标的类型

场地

坐落位置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略)号(以出租方指认为准)

出租参考使用面积

(略)平方米(以实际为准)

所在层数

一层

履约保证金

4万元(租赁履约保证金3万元,电费履约保证金1万元)

出租期限

5年(另给予装修期3个月)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经营业态

按出租方要求,该标的经营业态为“餐饮”

目前状况

闲置

租金递增方式

自第三年起,以第一年租金为基数,递增额为1万元整;第四年以第一年租金为基数,递增额为1.5万元整;第五年以第一年租金为基数,递增额为2.5万元整。

出租底价

(略)万元/年租金

评估情况

评估值

(略).(略)万元/年租金

账面值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哈尔滨公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报告编号

哈公正评报字[(略)]第(略)号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哈尔滨公正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哈公正评报字[(略)]第(略)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该标的招租项目确定为“餐饮”。

7、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本次租赁设置履约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电费履约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将履约保证金4万元一次性交纳出租方,因承租方违法使用承租场地及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给出租方造成影响或相应损失,由出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全额的(略)%时,承租方应及时自行补齐。场地租赁到期,双方交接无问题后(略)日内,出租方返还承租方剩余履约保证金,如因承租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次出租的标的涉及与标的所在房屋其他承租方共用进出通道的情况,请各意向承租方到现场勘察自行了解相关情况,承租方使用标的时应保证通道畅通。(详询出租方展示联系人)

9、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与他人合伙、合作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经营使用租赁场地。

(略)、出租方与承租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略)、相关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法定代表人:(略)

出租方决策文件

哈尔滨市大世界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交易 条件

信息披露

首次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变更公告条件,重新公告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标的交割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进行交付。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交易 须知

竞价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审核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略)

  •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