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略)
ZB(略)-HBGC(略)
二、项目概况
1、呼市一期2号线项目(简称)
(1)项目全称:(略)
(2)项目位置:(略)
三、招标范围
1、呼市一期二号线项目(简称)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焚烧工艺:(略)
2、招标范围:(略)
呼和浩特市京城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垃圾焚烧余热发电项目1线(已运行多年原设备拆除并上新含机柜)和2线(新建)DCS系统(含DCS系统软件、工控电脑、操作台、I/O柜、系统电源柜等)的整体设计、新建(含现场勘测、供货、指导安装、上电、DCS系统整体调试等)、生产制造、出厂前检验及测试(至少含自检及自测)、试验(至少含国标规定的出厂前试验)、供货、包装、运输、拆箱见证、指导安装、调试、验收、质保、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投标方对这些内容负有全部责任。
2.1投标方需提供满足规范书要求所必需的硬件、系统软件和各项服务,保证本项目的安全、可靠和长期有效地运行。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要求所必需的DCS及预留接口的全套硬件设备、软件,完成系统集成、组态、分部及系统调试、全厂联调、试生产直至正式生产通过验收等各项工作以及各项伴随服务,并对所有提供的硬件、软件、技术服务和整套系统的最终运转负有完全责任。
2.2招标方提供参考资料(现场照片、参考图纸、现有DCS程序备份)及现场踏勘,拆除上新1号线DCS系统整套设备并结合2号线新上DCS系统设备(见后续章节信息),投标方负责提供DCS系统融合方案(使两条焚烧线在一套DCS系统下操作)、提供旧设备拆除方案并现场指导拆除、改造已有设备及线路、整体设计(两条线)、供货、指导安装、调试、验收、质保等一系列内容。
2.3针对1号焚烧线拆除上新,投标方所供设备需结合原1线DCS系统图纸及资料,满足原1线各个IO柜内模块的数量和功能,柜内模块整体布置应与原1线I/O柜相同,投标方需提供完整DCS系统融合方案及设备,包括所必需的软、硬件和各项服务。
2.4投标方提供构成DCS所必需的全部硬件(含操作台、椅等)和系统软件(含系统授权),负责供货范围内所所有柜(I/O柜)内部设计及接线(包括供电、信号、通讯电缆)。
2.5投标方提供DCS系统对内(及由网络柜至电脑)的网线(包括预制网线和非预制网线)的敷设及技术指导工作,投标方提供的网线应满足屏蔽、接地、阻燃等技术要求,长度应满足现场实际用量的要求。
2.6投标方所供DCS的控制机柜暂定色标RAL(略)最终在设计联络会确定。卖方所供的所有机柜应是完整、成套的,各柜应具备详细的设备清单、布置示意图、信号开列清册、电源负荷要求等资料。
2.7招标方与投标方工作的分界面以DCS设备接线端子排为界面,端子排外的I/O信息来源和接线属招标方的责任。端子排内的应用软件设计、组态、出厂调试及现场软件恢复调试等工作属投标方责任。
2.8按照运行要求和DCS技术规范书的规定及适用的工业标准,为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中2条焚烧线、2套烟气净化系统和2套汽轮发电机系统及公辅系统等配置一套完整的DCS系统。
2.9投标方为达到上述工作范围应与由其它供货商供应的控制系统和设备协调,负责相关的硬接线和/或数字通讯的软硬件接口工作。其接口分界点在其它供货商供应的控制系统和设备的进/出线端子上或通讯卡件上,由该端子或通讯卡件至DCS设备的通讯线由招标方供货,而DCS侧通讯接口设备及系统内的通讯线(包括DCS远程控制站、DCS远程I/O站等与DCS间的通讯线)由DCS厂家供货。投标方应与其它供货商密切配合,保证通讯顺畅,稳定、可靠。DCS系统与其它控制系统之间的通讯接口试验由投标方负责完成,由招标方认可。投标方负责通讯接口试验所需要的费用。
2.(略)线焚烧系统DCS系统对外接口(不限于此):(略)
2.(略)线焚烧系统DCS系统对外接口(不限于此):(略)
(1)烟气净化控制系统:(略)
(2)垃圾吊系统系统:(略)
(3)点火与辅助燃烧系统:(略)
(4)焚烧炉自动燃烧控制系统(ACC):(略)
2.(略)DCS预留与第三方信息系统的通讯接口,保证数据双向传输,提供有效实时的生产信息,并负责技术配合工作。
(1)地磅称重系统与DCS通讯连接。
(2)汽水分析系统:(略)
(3)锅炉加药:(略)
(4)烟气在线分析(CEMS):(略)
2.(略)电气系统控制与DCS接口:(略)
(1)本工程与工艺有关的所有电动机均可由DCS系统远程启停控制。
(2)厂用电源部分除可通过电气专业的ECS系统监控外,DCS系统可以对运行有关的信息进行监视。
(3)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可通过通讯管理机和后台与DCS系统通讯,以交换信息。通讯网路要求冗余配置。通讯管理机与DPU间通讯采用RS(略)通讯,MODBUS通讯协议(暂定)。电气后台与DCS通讯采用工业以太网通讯。
(4)电气ECS系统的重要信息状态信号和操作指令等要以硬接线方式接入DCS系统,部分辅助类信息采用通讯方式接入。
(5)DCS系统集成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与设计院及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集成商密切配合,以保证全厂自动化系统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避免未来系统间的通讯发生困难。
2.(略)投标方应提供DCS至厂级信息监控系统(智慧化工厂SIS)的一套完整接口,包括接口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接口卡、驱动程序、相关网络通讯电缆和完整的接口功能软件包。(详见技术规格书5.(略)章节要求)
2.(略)如果本工程 DCS 系统设备在发货之前,DCS 软、硬件有所更新,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无条件予以提供新的控制系统软、硬件,并保持供货价格不变。投标方提供的新系统的硬件配置应保持原系统的配置水平,即保持控制器数量、I/O 模件配置数量、过程控制系统节点数量、控制回路数量和技术指标等不低于合同要求。
2.(略)投标方提供所有(1线焚烧系统参照原1线DCS系统设计,2线焚烧系统由投标方统一规划)与DCS系统接口的控制系统在DCS系统侧的接口设备(包括硬件、软件),所有DCS与其它控制系统接口所需的通讯电缆或光缆、交换机及其他配件、相关组态调试工作均属投标方供货范围。
2.(略)四线制仪表((略)VDC)、二线制仪表((略)VDC)的供电均由DCS投标方负责提供。
2.(略)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按时发运DCS。所供设备材料如有遗漏或短缺,及时补齐,不致延误工程进度。负责召开DCS系统所有工程设计联络会。
四、投标须知
1、招标方式:(略)
2、招标人名称:(略)
3、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4、交货时间:(略)
5、具体技术要求:(略)
6、评标方法:(略)
7、开标时间:(略)
8、开标地点:(略)
9、招标联系人地点:(略)
(略)、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工作日9:(略)
资格预审即报名时间:(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
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五、2”部分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招标方进行资格预审并仅向通过预审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略)、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时间:(略)http:(略))、招标方网站(http:(略)
(略)、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略)
(1)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略)万元;
(2)近3年有3个发电厂或其他工业行业的类似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参加招投标活动2年内没有相关违法或者违法嫌疑记录;
2、在购买标书前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有3个发电厂或其他工业行业的类似业绩合同或者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提供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证明(或承诺)文件;
(5)提供中标后不得转包的承诺文件;
(6)投标申请函;
(7)无关联关系说明(后附格式);
(8)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招标公告附表1、2、3、4相关内容。
六、投标费用
1、招标文件每套购置费(略)元,售后不退;
2、相关费用的缴纳,请使用投标公司的基本账号转账。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