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土地综合治理项目4-6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土地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己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投资及利通区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项目概况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略).(略)亩。
(一)土地平整工程:(略)
(二)土壤改良工程:(略)
(三)灌溉与排水工程:
1.蓄水池:(略)
2.泵站工程:(略)
3.田间工程:(略)
4.配套建筑物:(略)
(四)田间道路工程:(略)
招标范围及内容:(略)
项目估算价:(略)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1-(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备标段((略)-(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设备采购标段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监理标段((略)-(略)标段)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 资质(原丙级资质予以认可),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略)〕(略)号),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提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若未按系统规定进行签到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流程的的后果自负。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7.3 本项目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