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略)kV配电工程变压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一、招标条件
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启航公寓项目已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启航公寓项目核准的批复》(射行审投资审[(略)]2号)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略)kV配电工程变压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略)
2、交货方式:(略)
3、资金来源:(略)
4、质量要求:(略)
注:(略)
5、质保期要求:(略)
6、交货期:(略)
注:(略)
7、项目名称:(略)
标段名称:(略)
招标内容:(略)
其中五标段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为江苏射阳润航置业有限公司(启航公寓)(略)kv配电工程的各种规格型号变压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中具体供货要求)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配合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
注:(略)
9、最高投标限价:(略)
(略)、招标货物及其数量、标包划分和招标内容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mm) | 单位 | 数量 |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 |
1 | (略)kv干式变压器 | (略)kv变压器,(略)kva,dyn(略),普通,硅钢片,干式,scb(略),居配标准 | 台 | 4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标段货物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在投标时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
注:(略)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厂商投标人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制造厂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约定如下:
①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②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所投标段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设备交付时按照招标人要求一并提供给招标人)。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略)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略)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略).1.1以及(略).1.2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7、设备品质要求
招标人对各个标包均有推荐厂家或品牌要求,具体如下表:
主要设备(材料)参考品牌(厂家)一览表
材料/设备名称 | 招标人推荐厂家或品牌 |
变压器 | 江苏燎源变压器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清江变压器有限公司、江苏源通电气有限公司、江苏瑞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
注:(略)
四、货物付款方式
(1)货物全部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略)%;
(2)配合现场施工单位安装、调试完毕,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略)%,剩余(略)%作为质量保证金,送电投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结清,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注:(略)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略)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略)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4、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略)
5、履约保证金数额:(略)
6、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略)
7、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8、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略)
七、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8.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 时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射阳政府网同步发布。
十一、其他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略)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略)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权利义务 | 符合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2.2 | 详细 评审 |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略)
3 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4)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6)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略))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略))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3 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计算出评标价,并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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