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定制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费县定制家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本项目为EPC招标,部分采用模拟清单报价,部分采用下浮率报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略)
(1)建设社区及城镇风貌提升建设项目:
石行社区建设项目:(略)
张沈社区 A 区二期项目:(略)
探沂镇(略)省道(木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段-青山湖)城镇风貌提升项目:(略)
探沂镇刘庄驻地城镇风貌提升项目:(略)
(2)石行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和平路(S(略)- 丰收河)绿化、亮化项目:(略)
和平路(碗窑路-兴业路)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略)
石行路、兴盛路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略)
碗窑路(光明路-朝阳路)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略)
和平路(S(略)-碗窑路)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略)
长安路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略)
兴业路提升改造、绿化、亮化工程:(略)
石行至石田庄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略)
探沂驻地朝阳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略)
(略)-兴盛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略)
创业路提升改造道路、绿化工程:(略)
(3)刘庄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刘庄大街南延至西单工业园道路及绿化、亮化项目:(略)
探沂镇刘庄驻地道路提升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略)
家庄村。行道树、乔木、灌木、绿篱、草花;
(略) 省道刘庄片区驻地两侧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略)
探沂镇刘庄驻地污水管线(涑河北岸)工程项目:(略)
西单村至南新庄村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略)
刘庄镇驻地污水管网道路:(略)
沈东路西延崮山后段(截水沟、隔离栅、道路防护工程):(略)
义刘路(许庄-刘庄)段改建工程:(略)
本项目总投资 (略).(略)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略).(略) 万元,建筑工程其他费用 (略).(略) 万元,预备费 (略).(略) 万元,建设期利息 (略).(略) 万元。
2、建设地点:(略)
3、资金来源:(略)
4、标段划分:(略)
5、计划工期:(略)
6、质量要求:(略)
7、招标内容:(略)
(1)设计:(略)
(2)采购:(略)
(3)施工:(略)
8、招标要求:(略)
风险提示:
设计风险:(略)
投标报价风险:(略)
采购风险:(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投标人具体要求:
①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②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需施工单位提供);
④“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足要求的,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
⑤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壹级注册结构师或壹级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的承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六个月,证明需明确到个人),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施工企业人员。
⑥拟承揽本工程的施工单位,近年来((略)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壹份,提供施工合同。
⑦诚信投标承诺书、告知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后附)。
⑧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后附)。
⑨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
⑩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释:(略)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略)
(2)设计负责人:(略)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投标事宜。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方式:(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略)
3、地点:(略)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