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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图深化及配套工程设计-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图深化及配套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所在地区: 河南-郑州-金水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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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图深化及配套工程设计-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图深化及配套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略)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略)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施工图深化及配套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图深化及配套工程设计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略)-(略)-(略)-(略)-(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方式:(略)

2.3、项目编号:(略)

2.4、建设地点:(略)

2.5、项目投资:(略)

2.6、设计内容:(略)

2.7、招标范围:(略)

2.8、设计周期:(略)

2.9、质量标准:(略)

2.(略)、 标段划分:(略)

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图深化及配套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3.3、社保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略)

3.6、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地点:(略)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http:(略)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查询招标文件方式:(略)http:(略)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略)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http:(略))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略))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1.1.4

项目名称

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施工图深化及配套工程设计

1.1.5

建设地点

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投资 (略)%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设计内容

原设计方案未包含、需二次深化设计的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深化、安装工程深化;抗震支架、外墙工程、专项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的设计

1.3.2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1.3.3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略)日历天

1.3.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略)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3、社保要求:(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6、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略)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1.9.1

踏勘

■不组织,自行踏勘。

1.(略).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预备会。

1.(略).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略)日前

1.(略).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略)日前

1.(略)

专业分包

■允许

1.(略)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略)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或签字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略).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略).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略).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略).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发布形式:(略)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略)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2.3

报价方式

以控制价为最高限价

3.2.4

招标控制价(费率)

□无

√有,招标控制价费率(设计费率最高费率):(略)

备注:(略)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报价允许低于招标控制价,但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高于招标控制价(费率)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略)

√要求

1、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略)

小写:(略)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银行转账:(略)http:(略)),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略)

http:(略)(附件:(略)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完整的(略)-(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时限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清晰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采用企业和个人数字证书,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文件签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的个人电子签章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1.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按照网上系统要求进行加密、解密。

4.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略))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4.1.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

开标程序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略))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略)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开标程序

2.1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网上开标异议;

(4)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2人,技术专家4人,经济专家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7.1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略)日内完成。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上发布。

7.3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协同招标人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略)

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略)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

具体要求:

1. 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关注推送消息。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招标人不予受理。

4.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略)

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略)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略).1

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大厅线上提出,招标人应当线上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略).2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过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略)

(略).3

硬件特征码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存在“硬件特征码-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城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并在网上子以通报。

(略).4

监督部门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5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项目投资额为基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略)】(略)号)文件的标准收取,共壹拾万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略).6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略).7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和盖单位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 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略)http:(略)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7、投标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略).8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略).9

未尽事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略).(略)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上报上级部门,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总则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项目名称:(略)

1.1.5 建设地点:(略)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1.2.2 资金落实情况:(略)

1.3设计内容、招标范围、设计周期、质量标准

1.3.1设计内容:(略)

1.3.2招标范围:(略)

1.3.3设计周期:(略)

1.3.4质量标准:(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略)

(2)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社保要求:(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略)

(6)其他要求:(略)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略)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 投标预备会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分包

1.(略).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略).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略)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发包人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略)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设计方案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承诺

(8)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项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如有)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3.2.4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略) 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招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略)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 “近年来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 “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设计周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文件的加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网上开标异议;

(4)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定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略)%。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略).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略)

问题的澄清

编号:(略)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附件三:(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社保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设计方案

评审

设计总体框架和理念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发包人要求文件解读准确、可实施性强;

2.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设计总体框架和设计理念,否则不合格。

设计工作内容、方案

有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工作内容、方案,否则不合格。

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

有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程设计的周期及保证措施

有工程设计的周期及保证措施,否则不合格。

节约投资方案

有节约投资方案,否则不合格。

对项目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的对应措施

有对项目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的对应措施,否则不合格。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有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否则不合格。

合理化建议

有合理化建议,否则不合格。

其他因素

评审

服务承诺

(1)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服务承诺,服从招标人项目实施期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并积极配合工作的承诺;

(2)设计质量、服务承诺;

(3)在工程施工时能提供技术支持承诺;

(4)其他实质性承诺及优惠服务承诺;

(5)承诺凡涉及原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补充、修改,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6)承诺承担原设计文件补充、修改产生的各项费用均包含在中标费用内。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是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Q,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Q<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Q≤(略)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Q>(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略)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1、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定性评审标准

2.2.1 (l)设计方案评审:(略)

2.2.2 (2)其他因素评审标准:(略)

2.3评标程序

2.3.1初步评审

2.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2.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不符合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2.4详细评审

2.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执行。

2.4.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予以否决。

2.5书面决议

2.5.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2.5.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2.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7评标结果

2.7.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2.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招标人可暂停本次评标行为,视情况选择择期复议、重新招标等处理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招标人可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定标办法

一、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略)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略)〕9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二、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于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略)日内完成。

三、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四、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五、定标核查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求、财务状况、社保信息、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核查网站:(略)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六、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鼓励定标候选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可让其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定标候选人资格,未到场的定标候选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校验码除外,如其中含有字母则将字母摘除)数值由小到大排列在剩余号码球中确定1至N号号码球(“1至N号”代表剩余号码球的从小到大的排序)。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七、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设计周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内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八、定标后结果处置

1. 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实际签订为准)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略)-(略))。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 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

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满足使用功能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

二、 对项目设计的技术要求

本项目设计涉及到的专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规定等要求。

三、 项目施工图设计限定估算额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是根据方案设计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其设计成果施工图预算应控制在限定估算的范围以内。

四、 对项目方案设计的优化

在限定估算的范围内进行优化设计。

五、 其他技术标准和规范

本工程技术规范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执行。

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建设规模及其他:(略)

2. 设计范围及内容

原设计方案未包含、需二次深化设计的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深化、安装工程深化;抗震支架、外墙工程、专项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的设计

抗震支架:(略)

外墙工程:(略)

室内装饰装修漏项(含标识、标牌):(略)

供配电工程:(略)

智慧医院(专项):

信息基础设施系统:(略)

安全防范系统:(略)

医疗物联网:(略)

医疗专有系统:(略)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略)

机房工程:(略)

电源与接地、防雷保护系统:(略)

智能化系统集成平台

医疗气体(专项):(略)

净化工程(专项):(略)

防护工程(专项):(略)

重点科室深化设计:(略)

厨艺:(略)

污水处理工程:(略)

供能工程:(略)

室外配套工程:(略)

3. 设计依据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

4. 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

满足国家三级甲等医院使用要求

5. 设计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他专业设计人员专业齐全、需具备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6. 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

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

三、成果文件要求

1. 成果文件的组成:(略)

2. 成果文件的深度:(略)

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略)

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略)

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 纸质版的要求:(略)

(2) 电子版的要求:(略)

(3) 其他要求:(略)

6.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略)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4. 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资料

(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略)

2. 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略)

3. 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略)

4. 设计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略)

5. 设计人自备的安全设施:(略)

……

七. 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承诺

7.1 项目设计深度应符合设计规范并满足施工要求;

7.2 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所要求的文件;

7.3 按照发包人的通知及时参加技术交底(书面形式);在符合设计规范、施工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尊重发包人意见及时对施工图进行设计变更,不另行收取费用;

7.4 经常深入工地与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解决技术问题;

7.5 积极参加设计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检验、竣工验收、保修期间的检查工作;

7.6 确保所承诺的设计项目班组成人员及时到位并开展工作;

八. 违约责任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不予收取。

九、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设计单位派驻现场工程师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开封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施工图深化及配套工程设计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日期: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设计方案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服务承诺

八、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略)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以 (小写): %,(大写): 的投标费率作为投标总报价(备注:(略) ,质量标准: ,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设计方案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承诺

(8)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电话:

日期:

(二) 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内容

投标范围

投标费率(%)

(小写): %,(大写):

设计周期

质量标准

投标有效期

项目负责人

姓名

专业

职称

备注:

注:(略)

2、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

标 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略)

投 标 人 :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在职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注:(略)

三、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四、设计方案

(格式自拟)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

(一)项目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

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或

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毕业院校及专业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略)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毕业院校及专业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设计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基本账户开户

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职工概况

职工总数

其中:(略)

高级职称人

中级职称人员

技术人员数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

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

投标人概况

备注

注:(略)

投 标 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日期:

(二)根据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来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汇总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附件

近年来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元)

设计周期

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略)

(四)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附件:

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元)

设计周期

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略)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七、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八、其他资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略)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略)

2.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硬件特征码的承诺。

4.招标文件中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略)

附件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贵公司支付代理费用。如未按招标文件支付代理费用,我公司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损失。若因质疑或投诉改变中标结果的或因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等情形,我公司自愿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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