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石碌钢铁厂土地房屋等破产资产评估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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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一家评估机构,对海南省石碌钢铁厂土地房屋等破产资产进行评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委托方:(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基本情况:
1.石碌钢铁厂位于昌江县石碌镇,于(略)年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问题被昌江县政府下令停产。(略)年预借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完成全部职工安置。由于长期停产、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略)年经石碌钢铁厂申请,昌江县人民法院于(略)年5月依法裁定立案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负责该厂的破产清算工作。(略)年5月(略)日,昌江县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石碌钢铁厂破产。
2.土地资产:(略)
3.房屋建筑物:(略)
(四)报价要求:(略)
二、选聘基本要求
(一)评估目的:(略)
(二)评估基准日:(略)
(三)评估时间:(略)
(四)参选资格要求
1.在海南省注册成立,或在海南省设有分支机构的评估机构,具有资产评估资格。
2.综合实力较强,在最近年度((略)年度)经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综合评价获得AAA级。
3.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执业经营,没有处于破产或停业状态。
4.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充足,本资产评估机构要拥有5名及以上资产评估师。
5.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略)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1);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选机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或备案文件;
4.《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略)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情况的通报》;
5.参选机构资产评估师5人以上(含5人)的名单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6.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正常执业经营,没有处于破产或停业状态及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的承诺。
备注:(略)
(二)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略)元,参选机构确定为中选机构后,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确定中选后,经委托方核实,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或
隐瞒事实的;
(四)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参选机构须在(略)年1月8日下午(略):(略)
2.参选机构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略)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网络一次性加密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一)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评估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二)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三)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计算,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略)元按(略)元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无法签署委托合同或合同解除或任何争议等原因而退还。
六、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二)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三)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书,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四)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1:(略)
委托方咨询电话:(略)
项目(报名)咨询电话:(略)
(略)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