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施甸县人民政府以《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施政复〔(略)〕(略) 号),项目建设单位为云南施甸芯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建贤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
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包括取水枢纽工程、三丘田水库加固整治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干管、支管、斗管安装及施工临时工程等。主要为建设取水枢纽工程1项,架设安装干管工程(略).(略)米、支管工程(略).(略)米、斗管工程(略).(略)米,改扩建道路(略).(略)米,修复道路(略).(略)米,人行桥1座,生产及管理用房(含装修及室外附属设施)(略).(略)平方米及三丘田水库加固整治工程、其他建筑工程等。购进与安装工程区供水、供电及消防设备1项,变压器3台,柴油发电机1台,工具车1辆,交通车4辆。建设施工临时导流工程1项,临时道路(略).(略)米,临时仓库及综合用房(略).(略)平方米及其他临时工程;配套建设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
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施甸县姚关镇和旧城乡两个乡镇。
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为:(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略)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质量检测)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
2.5服务期: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略)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质量检测):(略)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略)
2.6招标范围: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略)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质量检测):(略)
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资格条件为:
3.1.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1.2资质要求:(略)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略)年至(略)年三年的年度经第三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后应有的财务资料;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须提供验资报告及开标前一个月以内公司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承诺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
(3)信誉要求:(略)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要求为:
3.2.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还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类别须包含:(略)
3.2.2财务要求:(略)
3.2.3信誉要求:(略)
3.2.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5现场质量检测人员要求:(略)
3.2.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质量检测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资格审查方式:(略)
3.3施甸县农业生产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乡水系连通工程(造价咨询及跟踪审计)资格要求为:
3.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满足:(略)
3.3.2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3.3财务要求:(略)
3.3.4信誉要求:(略)
3.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还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3.6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保山市网(网址:(略)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