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需求,促进医用耗材形成合理市场价格,经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同意,曲靖市医保局牵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第四批医用耗材(全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具体由曲靖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实施,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采购主体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采购品种及约定采购量
(一)采购品种。本次采购品种为“一次性使用内窥镜用注射针”、“一次性使用静脉营养输液袋”、“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重力输血式 带针”、“动脉采血器”、“一次性使用微创扩张引流套件”、“泌尿取石网篮”6种,分8个产品组。企业申报的产品须已维护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采购目录如下:
序号(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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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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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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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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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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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内窥镜用注射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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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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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一次性使用内窥镜用注射针适用于消化道(胃镜、肠镜等使用);外鞘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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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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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静脉营养输液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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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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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所用润滑剂符合《中国药典》的要求;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时,包装应采用一面是具有透气功能的材料包装(如透析纸),环氧乙烷残留量≤(略)μg/g;袋体不含塑化剂;申报企业产品必须含(略)ml的规格,报价及比价均按(略)ml规格报价进行,其余规格报价符合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且小容量价格不得高于大容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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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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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输血器重力输血式带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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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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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输血器液体通路各组件(不含保护套)间的连接应能承受(略)N静拉力持续(略)S;滴斗壁与滴管终端的距离不得<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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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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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脉采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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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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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必须满足儿童、成人采血要求;带针,不区分针型,针尖第一斜面宜采用短斜面角;排气方式为自动排气;接头为鲁尔接口;结构为预设式;产品必须含添加剂标识及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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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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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微创扩张引流套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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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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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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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扩张管必须逐级扩张,需带刻度;导引丝、引流管应能被X射线探测到,穿刺针应能被B超及X射线探测到;申报企业产品规格必须含(略)F,直型鞘及Y型鞘可选择其一申报,也可同时申报,若同时申报须统一报价;Y型鞘特指带负压吸引功能的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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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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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扩一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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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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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扩张管必须逐级扩张,需带刻度;导引丝、引流管应能被X射线探测到,穿刺针应能被B超及X射线探测到;同一申报企业,直型鞘及Y型鞘可选择其一申报,也可同时申报,若同时申报须统一报价;Y型鞘特指带负压吸引功能的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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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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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扩一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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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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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扩张管必须逐级扩张,需带刻度;导引丝、引流管应能被X射线探测到,穿刺针应能被B超及X射线探测到;同一申报企业,直型鞘及Y型鞘可选择其一申报,也可同时申报,若同时申报须统一报价;Y型鞘特指带负压吸引功能的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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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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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取石网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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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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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取石网篮不区分型号、结构形状、材质、适用设备等,报价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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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约定采购量。各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
实际中选企业数≤2家时,年度约定采购量为联盟区域内采购主体上年度历史采购量的(略)%;实际中选企业数≥3家时,为联盟区域内采购主体上年度历史采购量的(略)%。联盟区域内采购主体上年度使用量见后续公告。
三、采购周期及采购协议
(一)各品种采购周期按以下规则确定:(略)
(二)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周期结束后,可视情况延长1年。
(三)采购周期内采购合同每年一签,次年续签采购合同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度约定采购量。
(四)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若未完成约定采购量且未续签采购协议的,采购主体需继续采购中选产品直至完成协议约定采购量。
(五)采购周期内,联采办对中选目录内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包括按相关规定取消中选资格、调整中选信息(价格)、递补产品进入等。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企业同产品在全国其他省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带量采购中产生更低的中选价格,价格须在(略)个工作日内进行联动。
四、申报条件
(二)申报品种:(略)
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上市医用耗材。
五、采购文件获得方式
通过云南省
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采购文件。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起止时间:(略)
企业申报材料不满足采购文件全部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1次申报材料,未按时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申报方式:(略)
七、公示
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示。
八、质疑及申诉受理
曲靖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按照工作流程,分别对审核通过的入围企业进行公示,对经现场谈判产生的拟中(备)选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联采办及医保部门接受对相关公示内容的质疑及申诉,公示期结束后,对涉及相关已公示内容的质疑及申诉不予受理。
九、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曲靖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略)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