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略)
2、供货期限:(略)
3、养护期:(略)
4、质量要求:(略)
5、资金来源:(略)
6、交货地点:(略)
7、标包划分:(略)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略))(略)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略)〕(略)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略)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略)年(略)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和豫财购【(略)】(略)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谈判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5、远程解密:(略)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