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略)年新集乡姚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有机肥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略)年新集乡姚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彭审批发〔(略)〕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估算投资(略).(略)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4建设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标段划分:(略)
彭阳县(略)年新集乡姚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有机肥采购)
2.7交货地点:(略)
2.8交货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三标段(有机肥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有机肥相关业务;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机肥料登记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3月(略)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2 履约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略)
7.2定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宁夏领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