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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西南部共享大街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开封市西南部共享大街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所在地区: 河南-开封-开封县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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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开封市西南部共享大街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略)

递交时间:(略)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略)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略),(略)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开封市西南部共享大街排水防涝

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招 标 人:(略)

综合执法局)

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开封市西南部共享大街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开封市西南部共享大街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城市管理局(开封市祥符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项目总投资金额:(略)

2.4 建设地点:(略)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略)

2.6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略)

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内容:(略)

(2)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3)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第二标段:(略)

2.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9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资质要求:(略)

3.4 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略)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略)

勘察负责人:(略)

注:(略)

3.6财务要求:(略)

3.7信誉要求:(略)

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略)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略)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并承诺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略)

3.3总监理工程师:(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略)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8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6、投标人须缴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8、本项目中标方需向招标人缴纳(略)%履约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电 话:(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略)

第一标段:(略)

1.1.5

建设地点

位于开封市西南部共享大街

1.2.1

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和地方财政资金配套

1.2.2

出资比例

(略)%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略)

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内容:(略)

(2)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3)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1.3.2

计划工期

(略)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第一标段: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资质要求:(略)

4 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略)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略)

勘察负责人:(略)

注:(略)

6财务要求:(略)

7信誉要求:(略)

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略)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并承诺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4)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略).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略).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1.(略).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略)日前

1.(略)

分包

不允许违法分包

1.(略)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略)

1、投标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电子签章和投标人电子签章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4、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申请时不一致的;

8、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9、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略)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内提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截止时间

(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媒介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2.4

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费用由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建安费两部分组成:

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略)

工程施工建安费招标控制价:(略)

(本项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为限下浮一定比例进行自主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略)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略)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略)

2.2 电子保函:(略)

http:(略)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略)、(略)、(略)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略)、(略)、(略)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略)年6月1日以来至今

3.5.6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略)年6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及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略)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1.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投标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2.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公告规定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

(http:(略)

2.开标程序

2.1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略)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公开开标信息;

(4)网上开标异议;

(5)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7.1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略)日内完成。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略)

7.3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协同招标人和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

形式:(略)

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金额:(略)

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注:(略)

7.5

签订合同

按《中标通知书》约定时间(无约定时,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略)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9

监督部门

开封市祥符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略)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略).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略).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略).3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略)】(略)号)的规定:

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

1、递交方式:(略)

2、递交地址:(略)

(略).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略).5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略)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7、招标文件里要求的盖章,均为电子签章。

(略).6

投标人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略).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略).9

未尽事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略)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略)

1.1.4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略)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略)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承诺):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略))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略)投标预备会

1.(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略).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分包

不允许

1.(略)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略)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略)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略)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协议书

(5)设计方案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承诺书。

3.7.3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提供内容均真实有效的承诺。

3.7.5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声明,且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否则属于无效。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略)

4.2.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4.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略)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略)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略)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满足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满足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规定

工期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编列内容

2.2(1)

技术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有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绿色施工及冬、雨季施工等),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且具有针对性;有实验检验方案及检验措施,否则不合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应急事故处理方案、措施;否则不合格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措施;扬尘治理方案及措施设备、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等,否则不合格

工期保证措施

有各施工节点,月、旬作业计划方案;有交叉、流水施工作业方案;有调配机械、材料、劳动力方案;有关键路线、关键节点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否则不合格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有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类型、型号、数量计划(设施设备必须包含扬尘治理设备:(略)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有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计划图;有明确的拟开竣工日期;否则不合格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总平面图布置符合项目要求;否则不合格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且符合项目要求、有绿色施工应用实施措施、有节能减排应用实施措施;否则不合格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

有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节能措施,否则不合格

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否则不合格

档案管理方案和措施

有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方案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设计方案

总体说明

有设计详细说明、设计理念(明确清晰的设计概念,与项目定位相符合)、规划设计(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功能布局(完整、详细、充分的功能设计表达,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否则不合格

质量保证

有设计质量保证措施,且具有针对性;否则不合格

先进技术

在设计中运用了新技术、新材料;否则不合格

进度安排

有合理的设计进度计划安排;否则不合格

2.2(2)

综合部分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略)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投资金额不低于(略)万元的市政管网类业绩,(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合格。

注:(略)

2、以上企业业绩由施工方或联合体成员一方提供即可。

项目管理机构

施工项目机构组成符合工程需要,专业配套齐全(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造价工程师、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设计人员专业配备具有相关(结构、给排水、造价)专业注册证书齐全的。否则不合格。

履职尽责承诺

书面承诺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

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服务承诺

(1)按时完工,连续施工承诺和保证措施的;

(2)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能出现上访事件等,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承诺和保证措施的;

(3)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承诺和保证措施的;

(4)人员在岗承诺:(略)

(5)其他实质性承诺和保证措施。

不提供上述相关承诺视为不合格。

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1、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略)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略)<F≤(略)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当(略)<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略)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略)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注:(略)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定性评审标准

(1)技术标:(略)

(2)综合标:(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略)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略)〕(略)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试行)》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人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办法

(一)定标原则:(略)

(二)定标方法:(略)

(三)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组建本项目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本次会议确定业主代表人选。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3 人(组长 1 人,成员 2 人),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核查内容

①企业信用信息:(略)

②企业行贿查询及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略)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④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社保证明:(略)

⑦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⑧企业业绩:(略)

⑨企业信用状况:(略)

⑩价格:(略)

&#(略);方案:(略)

注:(略)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含2家)时,招标人应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完成后出具核查报告,核查内容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核查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核查的依据,不得在定标过程中随意新增定标资格条件和要求。

定标委员会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及祥符区公管办,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五)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

在定标现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校验码除外,如其中含有字母则将字母摘除)数值由小到大排列确定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六)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中标候选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七)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当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 2家(不含 2 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略)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图纸质量要求

设计图纸应做到清晰、完整、尺寸准确、规格统一。

二、有关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问题:(略)

1、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如有泄漏,由投标人承担所有后果。

2、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招标人有权在工程

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3、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5、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合同条款。

6、中标方案可根据招标人要求,结合其他未中标设计方案,对本方案优化设计。

三、其他要求

(1)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略)

作业、安全作业。

(2)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略)

相关资料、档案齐全。

(3)设备供应商:(略)

(4)场地围挡应符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场地围挡和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公示牌的通知》豫建设标【(略)】(略)号文要求。

(5)质保期的服务要求:(略)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开封市西南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设计方案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略)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略) (小写) %,工程建安费为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给招标代理公司。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人

(联合体投标的此处应写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项目经理

证书名称

注册编号

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

注册编号

勘察负责人

证书名称

注册编号

投标总报价

工程建安费报价

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

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

工程建安费竣工审计结算价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

投标范围

工期

工程质量

其他

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和要求

(包含合同条款中的权利和义务)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注:(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注:(略)

三、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四、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此协议书可附原件扫描件)

(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五、设计方案

格式自拟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略)

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风险管理措施、档案管理方案和措施等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需附但不限于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略)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附表三:(略)

单位:(略)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扫描件;设计负责人应附:(略)

附表一:(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学历

项目经理

注册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级别

在建或已完工程施工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附表二:(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工作年限

在建或已完工程施工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附表三:(略)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表四:(略)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表五:(略)

姓名

职务

职称

证书名称

证号

专业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或岗位

八、资格审查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都需要提供)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三)类似业绩汇总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五)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开工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略)

(七)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格式自拟)

(八)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活动及安全事故记录的声明

(格式自拟)

(九)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格式自拟)

九、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认为其它重要的材料。

3、硬件特征码承诺书(含“我公司承诺独自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附件: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注:(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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