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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调度管理处第三批服务集中非招标采购项目(机房空调、加湿设备维保服务、防火墙等版本升级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维护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改进服务、自动化主站等保测评服务、运行日志功能改进服务、主站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网络安全保障支持服务、数据网及

2024-03-22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所在地区: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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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包头供电公司(略)年调度管理处第三批服务集中非招标采购项目(机房空调、加湿设备维保服务、防火墙等版本升级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维护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改进服务、自动化主站等保测评服务、运行日志功能改进服务、主站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网络安全保障支持服务、数据网及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 竞争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的规定,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委托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包头供电公司(略)年调度管理处第三批服务集中非招标采购项目(机房空调、加湿设备维保服务、防火墙等版本升级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维护服务、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改进服务、自动化主站等保测评服务、运行日志功能改进服务、主站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网络安全保障支持服务、数据网及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采用竞争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内容:(略)

4.服务期:(略)

5.服务地点:(略)

6.采购预算金额:(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竞标。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

(4)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5)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http:(略)

(6)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8)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竞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修复企业名单除外。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专用资格要求

1标段(自动化机房空调、加湿设备维保服务):(略)

2标段(调度自动化防火墙等版本升级服务):(略)

3标段(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维护服务):(略)

4标段(配电自动化主站系统功能改进服务):(略)

5标段(自动化主站等保测评服务):

(1)供应商须具有经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评级测评与检测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异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要求完成项目所在地盟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证书)。

6标段(监控值班运行日志功能改进服务):(略)

7标段(主站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略)

8标段(自动化主站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略)

(1)供应商需具备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证书附表内容应包含密码评测相关内容或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需入围国家密码管理局(略)号文所列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或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依法取得商用密码检测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标段(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支持服务):

(1)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CISP-PTS证书;

(2)安全服务项目组人员需具备CISP-PTE证书。

(略)标段(数据网及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略)

4、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先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zglb.impc.com.cn:(略)

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3 月(略)日至(略)年3 月(略)日(略):(略)

(1)具体流程为:(略)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响应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3、竞争磋商文件售价:(略)

5、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信息表(详见公告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2);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5)竞争磋商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真实性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注:

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人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标/成交供应商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最晚时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小时上传,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时间不足一小时,造成因资料审核未通过,供应商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6、文件获取方式:(略)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上传至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在下载竞争磋商文件前,须将文件上传至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进行审核。审核资料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逾期未做资料审核,为无效报名。

7、资格审查:

本次竞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竞争磋商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

见竞争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8、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递交竞争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递交首次竞争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9.截标、竞争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略)

竞标截止时间:(略)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略)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详细地址:(略)

(略).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略)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略).采购费用:

(1)采购代理服务费:(略)

预算(略)万元以上的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内工建协【(略)】(略)号文件取费结果*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略).(略)%。

预算(略)万元及以下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略)】(略)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2)平台使用费:(略)

(3)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略)

账号如下: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开户行行号:(略)

产权交易费发票:

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注意索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黄色底单),凭此收据一年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略)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略)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开票咨询:(略)

(略)、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受理范围:(略)

1、资格审查不公正、泄露招标信息、未按时反馈供应商质疑、未督办澄清事宜、未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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