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孟塬乡椿树岔等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四至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孟塬乡椿树岔等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己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彭审批发【(略)】(略)号 批准建设,估算投资(略)万元,建设资金来自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略).(略)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略).(略)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略).(略)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 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1、田块整治工程:(略)
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未尽事宜以初步设计为准。
2.4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分:(略)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孟塬乡椿树岔等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孟塬乡椿树岔等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二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孟塬乡椿树岔等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三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孟塬乡椿树岔等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四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孟塬乡椿树岔等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五标段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孟塬乡椿树岔等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六标段(有机肥)
茹河、红河河流沟道生态治理与农田整治提升项目(红茹河土地综合整治单元)-彭阳县孟塬乡椿树岔等村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七标段(自来水管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5标段:(略)
6-7标段:(略)
3.2 根据宁高法[(略)](略) 号《关于贯彻《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可一次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为多个标段中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则按照中标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 (略) 日至(略)年3月 (略)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
(2)开标登录方式:(略)
(3)投标文件网上解密:(略)
(4)操作手册下载:(略)
(5)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略)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略)
5.2 履约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远程异地评标说明:(略)
6.1 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潜在投标人不须携带CA锁至开标现场,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1-3标段:(略)
4-6标段:(略)
7标段:(略)
注:(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略)
7.2定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宁夏旺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3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