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略)年王洼镇崖堡村等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略)年王洼镇崖堡村等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略)年王洼镇崖堡村等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估算投资(略).(略)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彭阳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1、田块整治工程:(略)
2、地力提升工程:(略)
3、田间道路工程:(略)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 标段划分:(略)
彭阳县(略)年王洼镇崖堡村等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彭阳县(略)年王洼镇崖堡村等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彭阳县(略)年王洼镇崖堡村等村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至三标段:(略)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按照宁发改法规《(略)》(略)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