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北石油局科研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石油局科研服务中心项目监理,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东北石油局科研服务中心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略)〕1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标段划分:(略)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4项目地点:(略)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略)
2.6监理服务期:(略)
2.7监理最高投标限价:(略)
2.8监理服务目标:(略)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略)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略)
监理团队人员配备最低要求:(略)
注:(略)
3.3财务要求:(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要求:(略)
3.6 业绩认定:(略)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略)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略)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略)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略)号)二楼【(略)】开标室。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APP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腾讯会议APP搜索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加入会议进行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产生的其他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略)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略)
5.4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略)
电话:(略)
(略).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